梅州市绿岛房地产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粤(2020)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权第 0012453 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梅州市绿岛房地产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