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欣,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梅县字第00004278号、梅府国用(2009)第1426号的房产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特此声明。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