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永忠、肖云芳、廖秀明因保管不善,将粤(2021)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71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永忠、肖云芳、廖秀明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