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彬、曾菊香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证字第L0789007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梅州市梅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