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第56号,2019年修正)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龙岩至龙川铁路武平至梅州段(广东段)WMGDSG-3标段(梅县区段)临时用地(第五批)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
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曾先生0753-2586728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
2025年3月4日
附件:1.龙岩至龙川铁路武平至梅州段(广东段)WMGDSG-3标段(梅县区段)临时用地(第五批)土地复垦方案
2.龙岩至龙川铁路武平至梅州段(广东段)WMGDSG-3标段(梅县区段)临时用地(第五批)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