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大高新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扶大高管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梅县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由扶大高管会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8年1 月 1 日起至2018年12 月31日止。本报告在梅县政府门户网站“梅县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dmx.gov.cn/)公布,如对我区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梅县区扶大高管会办公室。(地址:梅县区委党校大院内扶大高管会;邮政编码:514733;联系电话:0753-2560815)。
一、概述
2018年,扶大高新区信息公开工作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多管齐下推进扶大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高管会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同时,由专人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进行审核、监督,及时传送至网络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完成《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我区实际,及时完成了高新区《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三)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公开质量和效率。根据市、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明确高管会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流程和时限,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宜公开的内容界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内容,不得在互联网站上发布。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了及时解决。同时,强化公开事项的事前检查、事后复查,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公开、公正、便民。2018年,我区主要采取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公开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分工、“三公”经费支出、高管会各类工作动态等内容。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018年度,我区在“梅县区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等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0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2018年公开信息中:乡镇动态信息49条,通知公告1条。
3、重点公开内容。一是就高新区工作动态进行了信息公开;二是公开了现任高新区党政班子主要领导情况和工作分工情况。
(二)公开形式
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梅县区政府门户网站“梅县区人民政府网”向公众公开,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还通过报纸、电视、信息公告栏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区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区未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区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了组织管理水平,完善了工作制度建设,更好地实现了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同时不能忽视在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区将着力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我办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梅县区(扶大)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