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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时间:2020-01-3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梅县区府公202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有关规定,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成果,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征收土地范围:松口镇大黄村、官坪、横东村、南上村、南下村、山口村、松郊村、泰东村、圳头村、镇郊村,松源镇案背村、宝坑村、彩山村、豪秀村、横坊村、湖维村、径口村、桥背村、桥市村、湾溪村、五星村、新南村、园岭村,桃尧镇澄坑村、大美村、诰上村、练坑村、麻坝村、桃源村、显朝村、余坑村,雁洋镇对坑村、松坪村、雁上村、雁下村、雁中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现状:

松口镇大黄村崇阶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8.2180亩,其中农用地53.5590亩(耕地18.9480亩,林地14.9490亩,园地17.6850亩,养殖水面0.0300亩,其他农用地1.9470亩),建设用地4.6590亩;

松口镇大黄村单竹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5.4665亩,其中农用地37.2960亩(耕地8.3460亩,林地15.6150亩,园地11.9535亩,养殖水面0.5190亩,其他农用地0.8625亩),建设用地8.1705亩;

松口镇大黄村吊口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8.8730亩,其中农用地47.5395亩(耕地4.9695亩,林地8.7150亩,园地33.3270亩,养殖水面0.1350亩,其他农用地0.3930亩),建设用地1.3335亩;

松口镇大黄村墩上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0710亩,其中农用地4.0710亩(林地0.0735亩,园地3.9975亩);

松口镇大黄村皇新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8.7390亩,其中农用地35.8350亩(耕地30.1935亩,林地0.6420亩,园地0.0075亩,养殖水面1.8705亩,其他农用地3.1215亩),建设用地1.5570亩,未利用地1.3470亩;

松口镇大黄村圹子、坪湖、皇新、单竹、塔前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6240亩,其中农用地2.7270亩(林地0.9375亩,园地1.7895亩),建设用地0.8970亩;村民住宅共3座;

松口镇大黄村圹子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0.4355亩,其中农用地10.3185亩(耕地8.2710亩,园地1.1310亩,其他农用地0.9165亩),建设用地0.1170亩;村民住宅共3座;

松口镇大黄村坪湖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6695亩,其中农用地1.6695亩(园地1.6695亩);村民住宅共3座;

松口镇大黄村少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3025亩,其中农用地5.3025亩(园地5.3025亩);

松口镇大黄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1.1855亩,其中农用地10.6500亩(耕地7.9170亩,园地1.9140亩,其他农用地0.8190亩),建设用地0.0495亩,未利用地0.4860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口镇官坪村八斗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0655亩,其中农用地4.9395亩(耕地3.1605亩,园地1.6350亩,其他农用地0.1440亩),建设用地0.1260亩;

松口镇官坪村金斗、塘下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4530亩,其中农用地0.4530亩(园地0.3285亩,其他农用地0.1245亩);

松口镇官坪村金斗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3145亩,其中农用地2.2980亩(耕地1.8705亩,园地0.3195亩,其他农用地0.1080亩),建设用地0.0165亩;

松口镇官坪村老八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0015亩,其中农用地0.0015亩(养殖水面0.0015亩);

松口镇官坪村老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5315亩,其中农用地1.3740亩(园地1.2675亩,其他农用地0.1065亩),建设用地0.1575亩;

松口镇官坪村黎屋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1385亩,其中农用地1.1385亩(园地0.0390亩,养殖水面1.0995亩);

松口镇官坪村丘屋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0855亩,其中农用地0.0855亩(耕地0.0240亩,园地0.0570亩,养殖水面0.0030亩,其他农用地0.0015亩);

松口镇官坪村上廖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6.2500亩,其中农用地21.3060亩(耕地3.8760亩,林地0.8535亩,园地14.9985亩,养殖水面1.2615亩,其他农用地0.3165亩),建设用地4.9440亩;村民住宅共3座;

松口镇官坪村上田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3340亩,其中农用地1.8180亩(园地1.7970亩,其他农用地0.0210亩),建设用地0.5160亩;村民住宅共2座;

松口镇官坪村塘下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6.6620亩,其中农用地16.6170亩(耕地9.0540亩,园地6.5190亩,养殖水面0.0915亩,其他农用地0.9525亩),建设用地0.0450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口镇官坪村下廖、吴余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8.9580亩,其中农用地7.7115亩(耕地4.3890亩,园地3.0795亩,其他农用地0.2430亩),建设用地1.2465亩;

松口镇官坪村下田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9190亩,其中农用地2.6745亩(耕地2.4330亩,园地0.0180亩,养殖水面0.0135亩,其他农用地0.2100亩),建设用地0.2445亩;村民住宅共3座;

松口镇官坪村新老黄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3990亩,其中农用地0.2370亩(耕地0.0285亩,园地0.2085亩),建设用地0.1620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口镇横东村黄龙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3.1550亩,其中农用地10.8660亩(园地10.4910亩,养殖水面0.0900亩,其他农用地0.2850亩),建设用地2.2890亩;

松口镇横东村梅子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9.5275亩,其中农用地25.2465亩(耕地7.5405亩,林地0.9720亩,园地11.8605亩,养殖水面3.9705亩,其他农用地0.9030亩),建设用地3.9390亩,未利用地0.3420亩;村民住宅共4座;

松口镇横东村上林、中心、黄龙、梅子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0.8340亩,其中农用地27.2160亩(林地27.0870亩,其他农用地0.1290亩),未利用地3.6180亩;

松口镇横东村上林、中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0385亩,其中农用地2.0385亩(林地0.0195亩,养殖水面2.0190亩);

松口镇横东村上林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5380亩,其中农用地2.5380亩(耕地0.5580亩,林地0.0315亩,园地0.1770亩,养殖水面1.5750亩,其他农用地0.1965亩);村民住宅共2座;

松口镇横东村中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4.8175亩,其中农用地17.6400亩(林地14.9010亩,园地2.3595亩,其他农用地0.3795亩),建设用地7.0710亩,未利用地0.1065亩;村民住宅共2座;

松口镇经济联合总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0750亩,其中建设用地0.0750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口镇南上村宝善、奉正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0935亩,其中农用地1.0935亩(园地0.8355亩,其他农用地0.2580亩);

松口镇南上村宝善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4980亩,其中农用地0.4110亩(园地0.2775亩,其他农用地0.1335亩),建设用地0.0870亩;

松口镇南上村诚詷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5680亩,其中农用地2.5440亩(耕地1.5405亩,其他农用地1.0035亩),建设用地0.0090亩,未利用地0.0150亩;

松口镇南上村祠堂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9.6270亩,其中农用地9.6270亩(耕地5.8485亩,园地1.8135亩,其他农用地1.9650亩);

松口镇南上村恩赐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7715亩,其中农用地1.7715亩(园地0.8685亩,其他农用地0.9030亩);

松口镇南上村奉正、宝善、方坪、祠堂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8.1825亩,其中农用地8.1825亩(耕地3.6045亩,林地1.0830亩,园地0.2700亩,其他农用地3.2250亩);

松口镇南上村高楼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9180亩,其中农用地0.9180亩(耕地0.7110亩,其他农用地0.2070亩);

松口镇南上村井头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4.5635亩,其中农用地14.5635亩(耕地6.3525亩,林地5.1675亩,养殖水面0.5910亩,其他农用地2.4525亩);

松口镇南上村木祠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6110亩,其中农用地4.6110亩(耕地0.5580亩,园地2.8170亩,其他农用地1.2360亩);

松口镇南上村榕树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7460亩,其中农用地1.7460亩(园地1.3425亩,其他农用地0.4035亩);

松口镇南上村上角、中角、下角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0045亩,其中农用地0.0045亩(其他农用地0.0045亩);

松口镇南上村上角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0.3335亩,其中农用地10.3335亩(耕地7.9575亩,园地0.2430亩,养殖水面0.6525亩,其他农用地1.4805亩);

松口镇南上村上晋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7.5975亩,其中农用地7.5975亩(耕地2.3595亩,林地0.1665亩,园地3.6330亩,其他农用地1.4385亩);

松口镇南上村上坪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6.6495亩,其中农用地6.6495亩(耕地0.0510亩,林地4.2495亩,园地1.8300亩,养殖水面0.0480亩,其他农用地0.4710亩);

松口镇南上村石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8670亩,其中农用地0.8670亩(耕地0.6120亩,园地0.1845亩,养殖水面0.0060亩,其他农用地0.0645亩);

松口镇南上村塘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9235亩,其中农用地2.9235亩(耕地0.0585亩,园地0.5415亩,养殖水面2.2455亩,其他农用地0.0780亩);

松口镇南上村田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1770亩,其中农用地0.1350亩(耕地0.0315亩,其他农用地0.1035亩),未利用地0.0420亩;

松口镇南上村下角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0885亩,其中农用地0.0885亩(养殖水面0.0885亩);

松口镇南上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3.4275亩,其中农用地32.9625亩(耕地1.7655亩,林地19.8765亩,园地8.9880亩,其他农用地2.3325亩),建设用地0.4590亩,未利用地0.0060亩;

松口镇南下村涧子圳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5490亩,其中农用地0.5385亩(耕地0.0015亩,园地0.3960亩,其他农用地0.1410亩),建设用地0.0105亩;

松口镇南下村留王前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2420亩,其中农用地0.5820亩(园地0.4290亩,其他农用地0.1530亩),建设用地0.6600亩;

松口镇南下村石卜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3.8405亩,其中农用地13.8405亩(耕地10.9500亩,林地0.1005亩,园地0.8040亩,养殖水面0.0210亩,其他农用地1.9650亩);

松口镇南下村田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2.6990亩,其中农用地7.3995亩(耕地2.9235亩,林地1.3650亩,园地2.4270亩,养殖水面0.0885亩,其他农用地0.5955亩),建设用地5.2995亩;村民住宅共8座;

松口镇南下村下角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0990亩,其中农用地0.0945亩(耕地0.0945亩),建设用地0.0045亩;

松口镇南下村下坪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4540亩,其中农用地2.3115亩(耕地2.1375亩,园地0.0885亩,其他农用地0.0855亩),建设用地0.1425亩;

松口镇南下村义安围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1.5680亩,其中农用地1.3980亩(耕地1.3635亩,养殖水面0.0345亩),建设用地2.5800亩,未利用地7.5900亩;村民住宅共5座;

松口镇南下村英创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0230亩,其中农用地1.0230亩(园地0.5865亩,其他农用地0.4365亩);

松口镇南下村田心张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3805亩,其中农用地1.7985亩(耕地1.6110亩,园地0.1875亩),建设用地0.4485亩,未利用地0.1335亩;

松口镇南下村伍屋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2130亩,其中农用地0.1980亩(耕地0.1980亩),未利用地0.0150亩;

松口镇山口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5.3270亩,其中农用地9.1650亩(耕地1.9050亩,林地1.6215亩,园地4.8885亩,其他农用地0.7500亩),建设用地0.0780亩,未利用地6.0840亩;

松口镇山口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3.0535亩,其中农用地23.0535亩(耕地3.6300亩,林地10.4310亩,园地8.3640亩,养殖水面0.0045亩,其他农用地0.6240亩);

松口镇山口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8.2010亩,其中农用地18.0750亩(耕地1.5540亩,园地15.0570亩,养殖水面1.4640亩),建设用地0.1260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口镇山口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6.9705亩,其中农用地6.9705亩(耕地3.0240亩,园地3.6030亩,其他农用地0.3435亩);

松口镇山口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8.1900亩,其中农用地8.1900亩(林地6.6840亩,园地1.4850亩,养殖水面0.0210亩);村民住宅共2座;

松口镇山口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7.2050亩,其中农用地17.2050亩(耕地4.2480亩,林地2.4600亩,园地9.9795亩,养殖水面0.2025亩,其他农用地0.3150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口镇山口村第一、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1.6790亩,其中农用地11.6790亩(林地4.6650亩,园地7.0140亩);

松口镇山口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6.2775亩,其中农用地5.5950亩(耕地0.3615亩,林地2.7015亩,园地2.4945亩,其他农用地0.0375亩),建设用地0.0450亩,未利用地0.6375亩;村民住宅共2座;

松口镇山口村少金、少金二组、少金三组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1445亩,其中农用地2.3550亩(耕地0.3375亩,林地0.8760亩,园地1.1070亩,其他农用地0.0345亩),建设用地1.7895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口镇山口村少金二组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9.4455亩,其中农用地4.9095亩(园地4.9035亩,其他农用地0.0060亩),建设用地4.5360亩;村民住宅共2座;

松口镇山口村少金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8.2695亩,其中农用地3.0135亩(耕地0.3675亩,园地0.6975亩,养殖水面1.5015亩,其他农用地0.4470亩),建设用地5.2560亩;村民住宅共2座;

松口镇山口村少金三组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7.1700亩,其中农用地5.1045亩(耕地1.4190亩,园地3.5190亩,其他农用地0.1665亩),建设用地2.0655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口镇松郊村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7265亩,其中农用地2.5770亩(园地1.9215亩,养殖水面0.6555亩),建设用地2.1495亩;

松口镇松郊村第九、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6525亩,其中农用地0.0300亩(园地0.0300亩),建设用地0.6225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口镇松郊村第六、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4435亩,其中农用地2.4360亩(园地2.4360亩),建设用地0.0075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口镇松郊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8295亩,其中农用地3.8295亩(耕地0.2400亩,园地3.4005亩,养殖水面0.1890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口镇松郊村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4.9820亩,其中农用地14.9145亩(耕地0.0480亩,林地0.0090亩,园地9.9990亩,养殖水面3.9165亩,其他农用地0.9420亩),建设用地0.0675亩;村民住宅共3座;

松口镇松郊村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3645亩,其中农用地0.3135亩(耕地0.2925亩,其他农用地0.0210亩),建设用地0.0510亩;

松口镇松郊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9760亩,其中农用地2.8275亩(园地2.1720亩,养殖水面0.6555亩),建设用地0.1485亩;村民住宅共2座;

松口镇泰东村河东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2.5105亩,其中农用地15.4215亩(林地15.4215亩),建设用地3.0870亩,未利用地4.0020亩;

松口镇泰东村鸡冠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0.6040亩,其中农用地7.0470亩(耕地4.5225亩,林地0.0600亩,园地1.8585亩,其他农用地0.6060亩),建设用地0.0060亩,未利用地13.5510亩;

松口镇泰东村鸡冠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4.4945亩,其中农用地13.0290亩(林地6.7635亩,园地6.2655亩),建设用地1.0380亩,未利用地0.4275亩;村民住宅共7座;

松口镇泰东村鸡冠第一、鸡冠第二、鸡冠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5.3205亩,其中农用地33.1620亩(林地15.3765亩,园地17.7855亩),建设用地0.6570亩,未利用地1.5015亩;

松口镇泰东村鸡冠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7.6085亩,其中农用地15.3165亩(耕地2.4330亩,林地2.1135亩,园地10.5180亩,其他农用地0.2520亩),建设用地0.4275亩,未利用地1.8645亩;

松口镇泰东村泰下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9120亩,其中农用地3.4920亩(林地0.8130亩,园地2.6790亩),未利用地0.4200亩;

松口镇泰东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1055亩,其中农用地4.1055亩(耕地0.3960亩,园地3.6060亩,养殖水面0.0630亩,其他农用地0.0405亩);

松口镇圳头村大田、三上、塘唇、三下、四上一、四上二、和平、四下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4.3320亩,其中农用地34.3320亩(林地31.6635亩,园地1.1775亩,养殖水面1.4355亩,其他农用地0.0555亩);

松口镇圳头村大田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8290亩,其中农用地5.6400亩(耕地3.0135亩,园地1.8960亩,其他农用地0.7305亩),建设用地0.1890亩;

松口镇圳头村和平、四下、河唇、益新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0410亩,其中农用地1.0410亩(林地0.1215亩,园地0.4320亩,其他农用地0.4875亩);

松口镇圳头村岌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1.0130亩,其中农用地10.3380亩(耕地2.3775亩,园地7.6305亩,其他农用地0.3300亩),建设用地0.3225亩,未利用地0.3525亩;

松口镇圳头村三上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0360亩,其中农用地0.0360亩(耕地0.0330亩,其他农用地0.0030亩);

松口镇圳头村三下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0160亩,其中农用地2.0160亩(耕地1.7310亩,其他农用地0.2850亩);

松口镇圳头村上江、中江、李屋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7.0995亩,其中农用地7.0815亩(耕地3.9720亩,林地1.6440亩,园地1.0080亩,其他农用地0.4575亩),未利用地0.0180亩;

松口镇圳头村双山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0685亩,其中农用地5.0685亩(耕地0.0915亩,林地0.8415亩,园地3.2730亩,其他农用地0.8625亩);

松口镇圳头村四上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2505亩,其中农用地3.2505亩(林地3.2355亩,其他农用地0.0150亩);

松口镇圳头村塘唇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7570亩,其中农用地5.7570亩(耕地0.3135亩,林地0.4140亩,园地4.3920亩,其他农用地0.6375亩);

松口镇圳头村围圈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9785亩,其中农用地1.5900亩(耕地0.0255亩,园地1.5615亩,其他农用地0.0030亩),未利用地3.3885亩;

松口镇镇郊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3860亩,其中农用地0.5415亩(耕地0.1485亩,园地0.3825亩,其他农用地0.0105亩),建设用地0.8445亩;

松口镇镇郊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9485亩,其中农用地1.2780亩(园地0.0585亩,养殖水面1.2195亩),建设用地0.6705亩;

松口镇镇郊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6330亩,其中农用地0.4545亩(耕地0.2520亩,其他农用地0.2025亩),建设用地0.1785亩;

松口镇镇郊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3200亩,其中农用地0.9225亩(耕地0.8250亩,园地0.0270亩,其他农用地0.0705亩),建设用地0.3975亩;村民住宅共3座;

松口镇镇郊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7565亩,其中农用地0.4740亩(耕地0.3930亩,其他农用地0.0810亩),建设用地1.2825亩;村民住宅共2座;

松口镇镇郊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5815亩,其中农用地1.3620亩(园地1.0710亩,养殖水面0.2910亩),建设用地1.2195亩;

松口镇镇郊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8655亩,其中农用地0.0915亩(耕地0.0855亩,其他农用地0.0060亩),建设用地0.7740亩;

松口镇镇郊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6025亩,其中农用地0.0510亩(耕地0.0480亩,其他农用地0.0030亩),建设用地2.5515亩;

松口镇镇郊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7485亩,其中农用地1.8780亩(园地0.5505亩,养殖水面1.3275亩),建设用地1.8705亩;村民住宅共5座;

松口镇镇郊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3890亩,其中农用地1.3890亩(园地0.0810亩,养殖水面1.3080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源镇案背村第八、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4665亩,其中农用地2.4330亩(耕地2.2530亩,林地0.0120亩,其他农用地0.1680亩),建设用地1.0335亩;村民住宅共7座;

松源镇案背村第八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1.7505亩,其中农用地31.4085亩(耕地11.3715亩,林地5.5455亩,园地12.4455亩,养殖水面0.5235亩,其他农用地1.5225亩),建设用地0.3420亩;村民住宅共9座;

松源镇案背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1465亩,其中农用地5.1465亩(耕地4.4835亩,林地0.0975亩,其他农用地0.5655亩);

松源镇案背村第七、第八、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8.6465亩,其中农用地48.6465亩(耕地2.4030亩,林地35.2335亩,园地10.1100亩,养殖水面0.1830亩,其他农用地0.7170亩);村民住宅共4座;

松源镇案背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2765亩,其中农用地3.2205亩(耕地0.7740亩,林地2.1645亩,其他农用地0.2820亩),建设用地1.0560亩;村民住宅共3座;

松源镇宝坑村大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7.8655亩,其中农用地27.2925亩(耕地11.9250亩,林地7.9410亩,园地5.6160亩,其他农用地1.8105亩),建设用地0.5730亩;村民住宅共4座;

松源镇宝坑村老楼、上新、下新、溪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6.7695亩,其中农用地36.3540亩(耕地0.6435亩,林地33.8460亩,园地1.6065亩,其他农用地0.2580亩),建设用地0.4155亩;

松源镇宝坑村老楼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5090亩,其中农用地0.2595亩(耕地0.0195亩,其他农用地0.2400亩),建设用地0.9495亩,未利用地0.3000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源镇宝坑村沙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4.5595亩,其中农用地23.7480亩(耕地16.8570亩,林地0.8400亩,园地2.0880亩,养殖水面1.6170亩,其他农用地2.3460亩),建设用地0.8115亩;

松源镇宝坑村松山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8.5870亩,其中农用地12.8100亩(耕地3.4830亩,林地0.0735亩,园地8.5725亩,其他农用地0.6810亩),建设用地5.9115亩,未利用地9.8655亩;村民住宅共9座;

松源镇宝坑村下塘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9045亩,其中农用地0.7560亩(耕地0.6285亩,园地0.0225亩,其他农用地0.1050亩),建设用地0.1485亩;

松源镇宝坑村下新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7730亩,其中农用地1.6245亩(耕地1.3275亩,其他农用地0.2970亩),建设用地0.1485亩;村民住宅共4座;

松源镇宝坑村学坪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9.9810亩,其中农用地9.9810亩(耕地8.1900亩,园地0.9450亩,其他农用地0.8460亩);

松源镇宝坑村洋江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9.9870亩,其中农用地8.4525亩(耕地7.2885亩,林地0.0330亩,其他农用地1.1310亩),未利用地1.5345亩;

松源镇彩山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2260亩,其中农用地5.2260亩(耕地0.7290亩,林地4.1130亩,园地0.1815亩,养殖水面0.0900亩,其他农用地0.1125亩);

松源镇彩山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8715亩,其中农用地0.8715亩(耕地0.7620亩,园地0.0315亩,其他农用地0.0780亩);

松源镇彩山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4665亩,其中农用地0.4665亩(耕地0.4230亩,其他农用地0.0435亩);村民住宅共2座;

松源镇彩山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5415亩,其中农用地0.5415亩(耕地0.0600亩,园地0.4770亩,其他农用地0.0045亩);

松源镇彩山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0.6185亩,其中农用地40.6185亩(耕地10.1805亩,林地29.3100亩,园地0.0585亩,其他农用地1.0695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源镇豪秀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9.9390亩,其中农用地9.2775亩(耕地3.0255亩,林地0.3390亩,园地5.3970亩,其他农用地0.5160亩),建设用地0.6615亩;村民住宅共13座;

松源镇豪秀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6.9900亩,其中农用地6.9900亩(耕地0.6885亩,林地1.6170亩,园地4.5405亩,其他农用地0.1440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源镇豪秀村第七、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7.1230亩,其中农用地26.6400亩(耕地6.9180亩,林地9.8520亩,园地8.7810亩,其他农用地1.0890亩),建设用地0.4830亩;村民住宅共2座;

松源镇豪秀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0655亩,其中农用地4.9095亩(耕地1.6980亩,林地0.0030亩,园地2.8560亩,其他农用地0.3525亩),建设用地0.1560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源镇豪秀村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1.9145亩,其中农用地41.6565亩(耕地21.4530亩,林地15.9195亩,园地1.3590亩,其他农用地2.9250亩),未利用地0.2580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源镇豪秀村第五、第十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2.4785亩,其中农用地12.4785亩(耕地6.3015亩,林地5.5260亩,其他农用地0.6510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源镇横坊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1085亩,其中农用地1.1085亩(耕地1.0320亩,其他农用地0.0765亩);村民住宅共12座;

松源镇横坊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4210亩,其中农用地2.4210亩(耕地0.0615亩,园地1.8030亩,其他农用地0.5565亩);

松源镇横坊村第六、第十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7.6220亩,其中农用地17.5935亩(耕地14.1255亩,养殖水面1.9110亩,其他农用地1.5570亩),建设用地0.0285亩;村民住宅共3座;

松源镇横坊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9635亩,其中农用地4.9635亩(耕地4.4235亩,其他农用地0.5400亩);

松源镇横坊村第十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2.0255亩,其中农用地11.5305亩(耕地4.7265亩,林地5.7705亩,养殖水面0.5460亩,其他农用地0.4875亩),建设用地0.4950亩;村民住宅共9座;

松源镇横坊村第十六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4645亩,其中农用地4.9200亩(耕地2.0895亩,林地2.6145亩,其他农用地0.2160亩),建设用地0.5445亩;村民住宅共5座;

松源镇横坊村第十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9600亩,其中农用地3.9600亩(林地3.9600亩);

松源镇横坊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0405亩,其中农用地2.3805亩(林地2.2260亩,养殖水面0.1545亩),建设用地0.6600亩;村民住宅共3座;

松源镇横坊村第五、第十八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7605亩,其中农用地3.7605亩(耕地2.0055亩,林地1.4325亩,其他农用地0.3225亩);

松源镇横坊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0075亩,其中农用地0.0075亩(养殖水面0.0075亩);

松源镇横坊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65.3145亩,其中农用地58.9290亩(耕地1.5015亩,林地45.1620亩,园地10.8795亩,养殖水面0.1755亩,其他农用地1.2105亩),建设用地6.3855亩;村民住宅共2座;

松源镇湖维村第二、第五、第六、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7.3815亩,其中农用地7.3815亩(耕地1.6560亩,林地5.4675亩,其他农用地0.2580亩);村民住宅共3座;

松源镇湖维村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十二、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9.6610亩,其中农用地42.5790亩(耕地14.2365亩,林地0.4095亩,园地24.9930亩,其他农用地2.9400亩),建设用地0.3300亩,未利用地16.7520亩;村民住宅共9座;

松源镇经济联合总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2310亩,其中农用地0.1995亩(耕地0.0285亩,其他农用地0.1710亩),建设用地0.0315亩;

松源镇径口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6.0450亩,其中农用地6.0450亩(园地5.5230亩,其他农用地0.5220亩);村民住宅共2座;

松源镇径口村第十六、第十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1670亩,其中农用地4.1670亩(园地4.0485亩,其他农用地0.1185亩);村民住宅共5座;

松源镇径口村第十六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0.5050亩,其中农用地14.3310亩(耕地12.5655亩,园地0.6525亩,养殖水面0.0495亩,其他农用地1.0635亩),建设用地6.1740亩;村民住宅共14座;

松源镇径口村第十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7.2360亩,其中农用地4.2255亩(耕地3.6105亩,养殖水面0.2310亩,其他农用地0.3840亩),建设用地3.0105亩;村民住宅共12座;

松源镇桥背村汉兴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3340亩,其中农用地2.3340亩(耕地2.0850亩,园地0.0330亩,其他农用地0.2160亩);

松源镇桥背村继述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3135亩,其中农用地3.3135亩(耕地2.6625亩,林地0.0330亩,园地0.2655亩,其他农用地0.3525亩);

松源镇桥背村明遠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7.4175亩,其中农用地7.3095亩(耕地6.1440亩,林地0.1320亩,园地0.0900亩,其他农用地0.9435亩),建设用地0.1080亩;

松源镇桥背村桥下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1665亩,其中农用地0.1665亩(耕地0.1515亩,其他农用地0.0150亩);

松源镇桥背村寿文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6545亩,其中农用地4.6530亩(耕地3.8805亩,林地0.2760亩,其他农用地0.4965亩),未利用地0.0015亩;村民住宅共6座;

松源镇桥背村屋场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7265亩,其中农用地4.7265亩(耕地3.5400亩,林地0.4830亩,其他农用地0.7035亩);

松源镇桥背村下屋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7970亩,其中农用地1.7970亩(耕地1.4955亩,其他农用地0.3015亩);

松源镇桥背村新福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4775亩,其中农用地1.4775亩(耕地0.9375亩,林地0.2670亩,其他农用地0.2730亩);

松源镇桥背村新福一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2940亩,其中农用地0.2940亩(耕地0.1965亩,林地0.0660亩,其他农用地0.0315亩);

松源镇桥背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9.0080亩,其中农用地49.0080亩(耕地1.2045亩,林地45.0975亩,园地2.5485亩,其他农用地0.1575亩);

松源镇桥市村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4.7545亩,其中农用地24.6885亩(耕地3.1860亩,林地19.0290亩,园地1.4610亩,其他农用地1.0125亩),建设用地0.0660亩;村民住宅共7座;

松源镇桥市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3610亩,其中农用地2.3610亩(耕地1.3950亩,林地0.5760亩,园地0.1950亩,其他农用地0.1950亩);

松源镇桥市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0.8660亩,其中农用地10.5345亩(耕地8.1150亩,林地1.5810亩,其他农用地0.8385亩),建设用地0.3315亩;村民住宅共5座;

松源镇湾溪村第八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0.4280亩,其中农用地40.3875亩(耕地0.1590亩,林地40.2120亩,其他农用地0.0165亩),建设用地0.0405亩;村民住宅共2座;

松源镇湾溪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0060亩,其中农用地0.0060亩(耕地0.0045亩,林地0.0015亩);

松源镇湾溪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1.7385亩,其中农用地31.7010亩(耕地5.3610亩,林地25.3485亩,园地0.2745亩,其他农用地0.7170亩),建设用地0.0375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源镇湾溪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7100亩,其中农用地0.9495亩(耕地0.6900亩,林地0.1875亩,其他农用地0.0720亩),建设用地0.7605亩;村民住宅共3座;

松源镇湾溪村第四、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7.6515亩,其中农用地7.6515亩(耕地0.0330亩,林地7.6155亩,其他农用地0.0030亩);

松源镇湾溪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6.3275亩,其中农用地16.3275亩(耕地5.5350亩,林地9.9285亩,其他农用地0.8640亩);

松源镇湾溪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0.2940亩,其中农用地30.2940亩(耕地3.3945亩,林地18.0750亩,园地8.1300亩,养殖水面0.0450亩,其他农用地0.6495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源镇湾溪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1.9565亩,其中农用地11.8635亩(耕地0.0495亩,林地9.2235亩,园地2.5860亩,其他农用地0.0045亩),建设用地0.0930亩;

松源镇湾溪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4340亩,其中建设用地1.4340亩;村民住宅共3座;

松源镇五星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4.7870亩,其中农用地14.7870亩(林地3.4605亩,园地11.3265亩);村民住宅共1座;

松源镇五星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9220亩,其中农用地2.9220亩(林地2.9220亩);村民住宅共12座;

松源镇新南村第八、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7.7615亩,其中农用地17.6580亩(林地17.2275亩,园地0.1740亩,其他农用地0.2565亩),建设用地0.0810亩,未利用地0.0225亩;

松源镇新南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4455亩,其中农用地0.4455亩(园地0.4455亩);

松源镇新南村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2.2580亩,其中农用地11.6310亩(耕地6.6945亩,林地2.6820亩,园地1.5135亩,养殖水面0.0495亩,其他农用地0.6915亩),未利用地0.6270亩;

松源镇新南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7.3650亩,其中农用地5.5950亩(耕地5.2215亩,其他农用地0.3735亩),未利用地1.7700亩;

松源镇新南村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3350亩,其中农用地4.3350亩(耕地3.1725亩,园地0.1350亩,其他农用地1.0275亩);

松源镇新南村第十三、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9905亩,其中农用地4.9905亩(耕地4.4055亩,其他农用地0.5850亩);

松源镇新南村第十四、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5980亩,其中农用地2.5980亩(耕地1.6455亩,园地0.7335亩,其他农用地0.2190亩);村民住宅共4座;

松源镇新南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1725亩,其中农用地0.1695亩(耕地0.0495亩,其他农用地0.1200亩),建设用地0.0030亩;

松源镇新南村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6385亩,其中农用地5.6385亩(林地5.0145亩,其他农用地0.6240亩);

松源镇新南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1055亩,其中农用地1.1055亩(林地0.8745亩,其他农用地0.2310亩);

松源镇园岭村碧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2255亩,其中农用地0.9630亩(耕地0.0375亩,园地0.8535亩,其他农用地0.0720亩),建设用地0.2625亩;

松源镇园岭村高陂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2.2390亩,其中农用地18.8550亩(耕地1.6275亩,林地14.3880亩,园地2.1900亩,养殖水面0.3870亩,其他农用地0.2625亩),建设用地3.3450亩,未利用地0.0390亩;村民住宅共16座;

松源镇园岭村高一、高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1875亩,其中农用地0.1875亩(林地0.1725亩,其他农用地0.0150亩);

松源镇园岭村三任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7.5735亩,其中农用地7.5660亩(耕地6.2280亩,其他农用地1.3380亩),建设用地0.0075亩;村民住宅共3座;

松源镇园岭村硕福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6.1860亩,其中农用地6.0870亩(耕地4.0365亩,园地0.5565亩,养殖水面0.2775亩,其他农用地1.2165亩),建设用地0.0990亩;

松源镇园岭村贤合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9.7485亩,其中农用地8.9115亩(耕地1.9320亩,林地2.6340亩,园地3.2220亩,其他农用地1.1235亩),建设用地0.8295亩,未利用地0.0075亩;村民住宅共2座;

松源镇园岭村元岭楼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7.6800亩,其中农用地7.1790亩(耕地1.7535亩,林地3.9990亩,其他农用地1.4265亩),建设用地0.5010亩;村民住宅共5座;

松源镇园岭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3.0860亩,其中农用地8.8380亩(耕地0.1515亩,林地5.4150亩,园地2.3595亩,其他农用地0.9120亩),建设用地4.2480亩;村民住宅共6座;

松源镇横坊经济联合社、桥背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0110亩,其中农用地3.9105亩(林地3.9090亩,养殖水面0.0015亩),未利用地0.1005亩;

桃尧镇澄坑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8800亩,其中农用地2.8800亩(园地1.8900亩,其他农用地0.9900亩);

桃尧镇大美村茶山下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0.9335亩,其中农用地40.0275亩(林地6.7785亩,园地33.2220亩,其他农用地0.0270亩),建设用地0.9060亩;村民住宅共8座;

桃尧镇大美村大禾坪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1650亩,其中农用地0.1650亩(园地0.0900亩,其他农用地0.0750亩);

桃尧镇大美村排上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9760亩,其中农用地5.9760亩(耕地4.3110亩,园地0.1230亩,其他农用地1.5420亩);

桃尧镇大美村石公凹头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8.5460亩,其中农用地17.2695亩(耕地0.1365亩,园地15.8595亩,养殖水面1.1895亩,其他农用地0.0840亩),建设用地1.2765亩;村民住宅共10座;

桃尧镇大美村奕盛荘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1965亩,其中农用地0.1965亩(园地0.1965亩);

桃尧镇大美村排上、棕下、茶山下、新围楼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9885亩,其中农用地3.8310亩(园地3.6720亩,其他农用地0.1590亩),建设用地0.1575亩;村民住宅共2座;

桃尧镇大美村棕下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2.0515亩,其中农用地21.6000亩(耕地4.9110亩,林地4.3155亩,园地11.8545亩,其他农用地0.5190亩),建设用地0.4515亩;村民住宅共6座;

桃尧镇大美村新围楼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8.2650亩,其中农用地7.3290亩(耕地0.0285亩,园地7.2975亩,其他农用地0.0030亩),建设用地0.9360亩;村民住宅共6座;

桃尧镇诰上村田上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5.0230亩,其中农用地23.5230亩(耕地0.0015亩,林地17.5905亩,园地5.3940亩,其他农用地0.5370亩),建设用地1.5000亩;村民住宅共2座;

桃尧镇诰上村围江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2.9650亩,其中农用地20.3130亩(耕地3.7935亩,林地1.3695亩,园地13.5930亩,其他农用地1.5570亩),建设用地2.6070亩,未利用地0.0450亩;村民住宅共3座;

桃尧镇诰上村新分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8.1665亩,其中农用地14.7495亩(林地14.7495亩),建设用地3.4170亩;村民住宅共3座;

桃尧镇诰上村新屋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9.1890亩,其中农用地9.1890亩(耕地2.5410亩,林地0.8325亩,园地5.3400亩,其他农用地0.4755亩);

桃尧镇经济联合总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6075亩,其中农用地0.6075亩(耕地0.3285亩,其他农用地0.2790亩);

桃尧镇练坑村练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3.6515亩,其中农用地13.6515亩(耕地0.4590亩,林地4.7325亩,园地8.3895亩,其他农用地0.0705亩);

桃尧镇麻坝村坝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9.0780亩,其中农用地9.0780亩(耕地2.6910亩,园地6.0360亩,其他农用地0.3510亩);

桃尧镇麻坝村坝上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7.0900亩,其中农用地27.0435亩(耕地6.5535亩,林地7.7970亩,园地11.7990亩,其他农用地0.8940亩),建设用地0.0465亩;村民住宅共1座;

桃尧镇麻坝村坝一、坝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6690亩,其中农用地0.6690亩(园地0.6690亩);

桃尧镇麻坝村坝一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3690亩,其中农用地0.3690亩(耕地0.1350亩,园地0.2205亩,其他农用地0.0135亩);

桃尧镇麻坝村河口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6.4090亩,其中农用地25.7895亩(耕地12.7785亩,林地1.3470亩,园地10.1175亩,其他农用地1.5465亩),建设用地0.6195亩;村民住宅共10座;

桃尧镇麻坝村龙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2.3585亩,其中农用地12.2670亩(耕地2.5875亩,林地3.9765亩,园地2.8470亩,其他农用地2.8560亩),建设用地0.0915亩;村民住宅共1座;

桃尧镇麻坝村龙一、龙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2.2895亩,其中农用地11.2530亩(耕地6.0795亩,园地4.5465亩,其他农用地0.6270亩),建设用地1.0365亩;村民住宅共1座;

桃尧镇麻坝村新塘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6.8335亩,其中农用地26.8335亩(林地8.6310亩,园地18.2025亩);

桃尧镇麻坝村新园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5.5125亩,其中农用地35.5125亩(耕地1.2030亩,林地32.1990亩,园地0.9210亩,其他农用地1.1895亩);

桃尧镇麻坝村长一、长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0915亩,其中农用地0.0915亩(林地0.0915亩);

桃尧镇麻坝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8.2230亩,其中农用地8.2230亩(耕地0.0675亩,园地0.9270亩,其他农用地7.2285亩);

桃尧镇桃源村第八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8.9130亩,其中农用地7.8075亩(耕地6.3915亩,园地0.4560亩,其他农用地0.9600亩),建设用地1.1055亩;村民住宅共5座;

桃尧镇桃源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1395亩,其中农用地3.0540亩(耕地1.4685亩,林地0.2220亩,园地1.1355亩,其他农用地0.2280亩),建设用地0.0855亩;村民住宅共1座;

桃尧镇桃源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1295亩,其中农用地4.1295亩(耕地3.4050亩,林地0.3015亩,园地0.0720亩,其他农用地0.3510亩);

桃尧镇桃源村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4.2970亩,其中农用地22.6320亩(耕地12.3105亩,林地3.6960亩,园地4.5705亩,其他农用地2.0550亩),建设用地1.6650亩;村民住宅共5座;

桃尧镇桃源村第十二(1)、十二(2)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2375亩,其中农用地1.2375亩(耕地0.1665亩,林地0.8355亩,其他农用地0.2355亩);

桃尧镇桃源村第十二、十四(1)、十四(2)、十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3.5890亩,其中农用地21.9945亩(耕地0.6900亩,林地16.0800亩,园地2.1525亩,其他农用地3.0720亩),建设用地0.2445亩,未利用地1.3500亩;村民住宅共1座;

桃尧镇桃源村第十六(1)、十六(2)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0.4075亩,其中农用地50.3385亩(耕地8.4930亩,林地23.2665亩,园地16.6665亩,其他农用地1.9125亩),建设用地0.0690亩;村民住宅共1座;

桃尧镇桃源村第十七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9.5170亩,其中农用地27.9990亩(耕地0.9480亩,林地5.6670亩,园地19.8435亩,其他农用地1.5405亩),未利用地1.5180亩;

桃尧镇桃源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70.8330亩,其中农用地70.7820亩(耕地0.7860亩,林地53.6145亩,园地16.2810亩,其他农用地0.1005亩),建设用地0.0510亩;村民住宅共2座;

桃尧镇桃源村第十四(2)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8.3100亩,其中农用地5.6235亩(耕地3.6975亩,林地0.8085亩,园地0.0765亩,其他农用地1.0410亩),建设用地2.6865亩;村民住宅共7座;

桃尧镇桃源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0.9905亩,其中农用地38.8170亩(耕地9.0000亩,林地19.4730亩,园地7.1805亩,其他农用地3.1635亩),建设用地2.1735亩;村民住宅共1座;

桃尧镇桃源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8090亩,其中农用地1.5225亩(耕地1.4055亩,园地0.0135亩,其他农用地0.1035亩),建设用地0.2865亩;村民住宅共2座;

桃尧镇桃源村第一、二、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4.5960亩,其中农用地33.7650亩(耕地19.9485亩,林地6.9780亩,其他农用地6.8385亩),建设用地0.8310亩;村民住宅共3座;

桃尧镇桃源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5.7025亩,其中农用地55.7025亩(耕地19.7730亩,林地11.0505亩,园地19.8975亩,其他农用地4.9815亩);

桃尧镇显朝村老圩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9.1225亩,其中农用地29.1225亩(耕地0.9795亩,林地26.2215亩,园地1.8210亩,其他农用地0.1005亩);

桃尧镇显朝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75.8295亩,其中农用地75.8295亩(耕地0.0840亩,林地44.0970亩,园地29.5170亩,其他农用地2.1315亩);

桃尧镇显朝村竹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8.7585亩,其中农用地8.7585亩(耕地1.6620亩,林地6.9240亩,其他农用地0.1725亩);村民住宅共1座;

桃尧镇余坑村宝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9225亩,其中农用地0.9225亩(耕地0.8250亩,林地0.0120亩,其他农用地0.0855亩);

桃尧镇余坑村宝一、宝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2145亩,其中农用地0.2145亩(耕地0.1950亩,其他农用地0.0195亩);

桃尧镇余坑村宝一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6.5300亩,其中农用地46.3575亩(耕地4.4115亩,林地33.5910亩,园地7.1385亩,养殖水面0.8550亩,其他农用地0.3615亩),建设用地0.1725亩;

桃尧镇余坑村余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9355亩,其中农用地2.9355亩(耕地2.0265亩,林地0.5835亩,其他农用地0.3255亩);

桃尧镇余坑村余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8.3275亩,其中农用地58.3275亩(耕地5.4405亩,林地52.3260亩,其他农用地0.5610亩);

桃尧镇余坑村余四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5.1470亩,其中农用地15.1470亩(耕地10.6755亩,林地1.2030亩,养殖水面1.5360亩,其他农用地1.7325亩);

桃尧镇余坑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5.4000亩,其中农用地35.4000亩(耕地7.2645亩,林地7.9155亩,园地19.9575亩,其他农用地0.2625亩);

雁洋镇对坑村璜坑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0.0110亩,其中农用地10.0110亩(耕地0.0255亩,林地9.9840亩,其他农用地0.0015亩);

雁洋镇对坑村径子、长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1680亩,其中建设用地0.1680亩;

雁洋镇对坑村径子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2.2780亩,其中农用地22.1880亩(耕地1.8825亩,林地16.4295亩,园地2.7075亩,其他农用地1.1685亩),建设用地0.0900亩;村民住宅共1座;

雁洋镇对坑村坑尾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69.3630亩,其中农用地68.4555亩(耕地6.1215亩,林地51.2550亩,园地5.1150亩,养殖水面5.3985亩,其他农用地0.5655亩),建设用地0.9075亩;村民住宅共4座;

雁洋镇对坑村长联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5.9090亩,其中农用地0.0630亩(林地0.0630亩),建设用地15.8460亩;

雁洋镇经济联合总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2180亩,其中农用地0.0660亩(林地0.0660亩),建设用地1.1520亩;

雁洋镇松坪村东风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7870亩,其中农用地2.7105亩(林地0.0480亩,园地2.5005亩,其他农用地0.1620亩),建设用地0.0765亩;

雁洋镇松坪村东红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5.7275亩,其中农用地7.9710亩(耕地4.6470亩,林地2.7225亩,园地0.1215亩,其他农用地0.4800亩),建设用地7.7565亩;村民住宅共2座;

雁洋镇松坪村塔岗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1230亩,其中农用地0.1230亩(林地0.1230亩);

雁洋镇松坪村向阳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6.7620亩,其中农用地29.9340亩(耕地2.7870亩,林地26.8575亩,园地0.0015亩,其他农用地0.2880亩),建设用地6.8280亩;

雁洋镇松坪村圳唇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2.7360亩,其中农用地32.7360亩(耕地28.2435亩,林地0.6165亩,园地0.0930亩,养殖水面0.3090亩,其他农用地3.4740亩);

雁洋镇雁上村第八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0.0230亩,其中农用地8.8785亩(耕地5.6625亩,林地0.8610亩,园地0.0900亩,养殖水面1.2645亩,其他农用地1.0005亩),建设用地1.1445亩;村民住宅共1座;

雁洋镇雁上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9000亩,其中农用地0.5760亩(园地0.5760亩),建设用地0.7335亩,未利用地2.5905亩;村民住宅共1座;

雁洋镇雁上村第十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8865亩,其中农用地0.8865亩(林地0.0405亩,园地0.8460亩);

雁洋镇雁上村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47.6430亩,其中农用地34.6890亩(林地29.9250亩,园地4.7640亩),建设用地4.4130亩,未利用地8.5410亩;

雁洋镇雁上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0.0450亩,其中农用地0.0450亩(林地0.0450亩);

雁洋镇雁下村九州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9.7740亩,其中农用地37.0950亩(林地33.9900亩,园地3.1050亩),建设用地1.1535亩,未利用地1.5255亩;

雁洋镇雁下村铜盘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5.3695亩,其中农用地50.0055亩(耕地0.7620亩,林地38.9970亩,园地10.1685亩,其他农用地0.0780亩),建设用地1.3695亩,未利用地3.9945亩;村民住宅共6座;

雁洋镇雁下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3.3600亩,其中农用地2.9940亩(林地2.9940亩),建设用地0.2985亩,未利用地0.0675亩;

雁洋镇雁中村白沙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0110亩,其中农用地1.0110亩(林地0.4635亩,园地0.5475亩);

雁洋镇雁中村继牛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2540亩,其中农用地1.1355亩(园地1.1355亩),未利用地0.1185亩;

雁洋镇雁中村石结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8.8215亩,其中农用地7.7910亩(园地6.5595亩,养殖水面0.6555亩,其他农用地0.5760亩),建设用地0.0015亩,未利用地1.0290亩;

雁洋镇雁中村塔下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8.9720亩,其中农用地18.5925亩(耕地8.6640亩,林地4.3365亩,园地4.6965亩,其他农用地0.8955亩),未利用地0.3795亩;

雁洋镇雁中村象形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8.8445亩,其中农用地18.8445亩(耕地3.8940亩,林地0.3480亩,园地13.9095亩,养殖水面0.2895亩,其他农用地0.4035亩);

雁洋镇雁中村樟树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共11.5155亩,其中农用地11.5155亩(耕地6.2205亩,园地4.8345亩,其他农用地0.4605亩);

雁洋镇雁中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22.5390亩,其中农用地22.2075亩(耕地0.8340亩,林地17.1645亩,园地4.1235亩,其他农用地0.0855亩),未利用地0.3315亩;

雁洋镇松坪经济联合社、对坑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共5.0265亩,其中农用地5.0265亩(林地5.0265亩)。

三、征收目的:省道S223线梅县区松源至雁洋段(出省通道)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征收集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暂按《关于调整梅州梅县区征收土地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梅县区府〔201639号)、《关于补充调整梅县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部分项目的通知》(梅县区府20191)、《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县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梅县区城镇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梅县区府201910)文件执行,区政府承诺,在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批准实施后按新的补偿标准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差额

五、社会保障: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0130日起至2020228日止(共30日)。请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松口、松源、桃尧、雁洋自然资源所办理补偿登记。如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期限内向松口、松源、桃尧、雁洋自然资源所松口自然资源所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53-2766519;松源自然资源所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松源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53-2710423;桃尧自然资源所地址:梅州市梅县区桃尧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53-2723299;雁洋自然资源所地址: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53-2827807)书面提交。

特此公告。



附件:1勘测定界图

2、《关于调整梅州梅县区征收土地相关补偿标准的通知》(梅县区府〔201639号);

3、《关于补充调整梅县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部分项目的通知》(梅县区府20191);

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县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梅县区城镇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梅县区府〔201910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2020130



附件:梅县区府公【2020】1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