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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注销梅县丙村铅锌矿尾矿库的公告

时间:2023-01-17   来源: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注销梅县丙村

铅锌矿尾矿库的公告


梅县区府公20231


为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尾矿库注销办法》(粤安监规〔201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应急〔202085号)有关规定,广东梅县丙村铅锌矿尾矿库已完成销库竣工验收工作,现场复核合格,并按规定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决定予以注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注销广东梅县丙村铅锌矿尾矿库。

  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尾矿库注销后不在纳入尾矿库管理,由属地镇丙村镇人民政府管理。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

2023117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关于注销梅县丙村铅锌矿尾矿库的公告-梅县区府公[202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