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府办函〔2022〕73号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梅县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梅县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2年7月4日印发
梅县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查
工作方案
我区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1年,我区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回头看”暨百日攻坚行动,并组织了现场测评验收工作,测评发现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不够彻底。现根据区委常委会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全区范围内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乡村风貌水平,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打下牢固基础。
(二)目标任务。以镇为主体、行政村为单位、自然村为基本单元,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网格管理制度,从2022年6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危旧泥砖房、残垣断壁、旱厕清理整治攻坚行动,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回头看”测评发现的问题以及其他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的整治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半月一暗访。在攻坚行动期间,区融媒体中心设立人居环境整治栏目,每月上下旬对各镇(高管会)人居环境进行暗访。
(二)一月一督查。区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张小兰副书记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王英豪副主任、区政府刘演政副区长、区政协余洪昌副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融媒体中心等有关部门派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查小组,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任组长,每月每镇(高管会)随机抽查1个行政村,对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现场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1.第一督查组
组 长:王英豪(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侯鹏伟(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陈学荣(区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何荣春(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
叶青林(区农业农村局美丽乡村建设指导中心负责人)
李梅添(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副股长)
李诗迈(区住建局村镇建设股干部)
曾宏宇(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第一督查组负责督查丙村、雁洋、松口、隆文、桃尧、松源等6个镇。
2.第二督查组
组 长:刘演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达良(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赖志宇(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成 员:谭献之(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股长)、
黄奉林(区生态环境分局副股长)
陈 青(区农业农村局美丽乡村建设指导中心干部)
陈嘉霖(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第二督查组负责督查南口、水车、梅南、城东、石扇、白渡等6个镇。
3.第三督查组
组 长:余洪昌(区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梁 斌(区政协学习文史委主任)
黄继昌(区水务局党组成员)
成 员:梁根伟(区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志雄(区水务局河湖办负责人)
罗婷婷(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干部)
古正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第三督查组负责督查扶大、程江、畲江、梅西、石坑、大坪等6个镇(高管会)。
(三)半年一考核。2023年1月,由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人员对18镇(高管会)的整改工作成效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根据各镇(高管会)行政村数量采取按比例抽取进行,其中:10个行政村以下(含10个)的乡镇抽取1个行政村、10个行政村以上20个行政村以下(含20个)的乡镇抽取2个行政村、20个行政村以上30个行政村以下(含30个)的乡镇抽取3个行政村、30个行政村以上40个行政村以下(含40个)的乡镇抽取4个行政村、40个行政村以上乡镇抽取5个行政村。考核小组通过现场测评对抽取的行政村进行打分,镇级得分为所抽取行政村得分的平均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结果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通报各
镇(高管会)和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抄送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监委,作为有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对镇级考核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镇,按所辖行政村数量计算,每村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二)对镇级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镇不予经费奖励,其中对得分70分以下的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作通报批评。
(三)将考核结果列入2022年度镇级乡村振兴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查考核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农办)牵头组织实施,各镇(高管会)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开展督查考核相关工作,以督查促落实、以考核促实效,强化组织领导责任,确保人居环境全面提质升档。
(二)加强资金保障。“三清三拆三整治”需要的资金量大,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整合涉农资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整合各方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结合“万企兴万村”行动和企业帮镇扶村工作,积极引导工商企业支持,多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施“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区融媒体中心和各镇(高管会)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政策,积极争取群众支持,营造全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纪律约束。督查考核组成员必须认真全面、客观公平地督查考核,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各镇(高管会)党委、政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认真态度,认真抓好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对提供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严禁干扰阻挠、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
附件:梅县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查考核评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