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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县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8-09   来源: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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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府办函202273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梅县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区管委会区有关单位:

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梅县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7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274日印发



梅县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查

工作方案


我区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1年,我区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回头看暨百日攻坚行动,并组织了现场测评验收工作,测评发现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不够彻底。现根据区委常委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进一步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文件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全区范围内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和乡村风貌水平,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打下牢固基础。

(二)目标任务。以镇为主体、行政村为单位、自然村为基本单元,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网格管理制度,从20226月起,开展为期半年的危旧泥砖房、残垣断壁、旱厕清理整治攻坚行动,确保202212月底前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回头看测评发现的问题以及其他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的整治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半月一暗访。在攻坚行动期间,区融媒体中心设立人居环境整治栏目,每月上下旬对各镇(高管会)人居环境进行暗访。

(二)一月一督查。区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张小兰副书记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王英豪副主任、区政府刘演政副区长、区政协余洪昌副主席任副组长,成员由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融媒体中心等有关部门派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查小组,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任组长,每月每镇(高管会)随机抽查1个行政村,对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现场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1.第一督查组

      长:王英豪(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侯鹏伟(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陈学荣(区住建局二级主任科员)

    员:何荣春(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

叶青林(区农业农村局美丽乡村建设指导中心负责人)

李梅添(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副股长)

李诗迈(区住建局村镇建设股干部)

曾宏宇(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第一督查组负责督查丙村、雁洋、松口、隆文、桃尧、松源等6个镇。

2.第二督查组

组   长:刘演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杨达良(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赖志宇(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员:谭献之(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股长)、

黄奉林(区生态环境分局副股长)

青(区农业农村局美丽乡村建设指导中心干部)

陈嘉霖(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第二督查组负责督查南口、水车、梅南、城东、石扇、白渡等6个镇。

3.第三督查组

    长:余洪昌(区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梁 斌(区政协学习文史委主任)

黄继昌(区水务局党组成员)

成  员:梁根伟(区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志雄(区水务局河湖办负责人)

罗婷婷(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干部)

古正华(区融媒体中心记者)

第三督查组负责督查扶大、程江、畲江、梅西、石坑、大坪等6个镇(高管会)。

(三)半年一考核。20231月,由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人员对18镇(高管会)的整改工作成效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根据各镇(高管会)行政村数量采取按比例抽取进行,其中:10个行政村以下(含10个)的乡镇抽取1个行政村、10个行政村以上20个行政村以下(含20个)的乡镇抽取2个行政村、20个行政村以上30个行政村以下(含30个)的乡镇抽取3个行政村、30个行政村以上40个行政村以下(含40个)的乡镇抽取4个行政村、40个行政村以上乡镇抽取5个行政村。考核小组通过现场测评对抽取的行政村进行打分,镇级得分为所抽取行政村得分的平均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结果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通报各

镇(高管会)和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抄送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监委,作为有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对镇级考核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镇,按所辖行政村数量计算,每村给予一定经费奖励。

(二)对镇级考核得分80分以下的镇不予经费奖励,其中对得分70分以下的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作通报批评。

(三)将考核结果列入2022年度镇级乡村振兴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查考核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农办)牵头组织实施,各镇(高管会)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动配合开展督查考核相关工作,以督查促落实、以考核促实效,强化组织领导责任,确保人居环境全面提质升档。

(二)加强资金保障。三清三拆三整治需要的资金量大,各级、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整合涉农资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整合各方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结合万企兴万村行动和企业帮镇扶村工作,积极引导工商企业支持,多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施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区融媒体中心和各镇(高管会)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政策,积极争取群众支持,营造全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纪律约束。督查考核组成员必须认真全面、客观公平地督查考核,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各镇(高管会)党委、政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认真态度,认真抓好农村人居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对提供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严禁干扰阻挠、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


附件:梅县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督查考核评分表.xlsx


















附件:办函[2022]7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