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府办函〔2022〕47号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梅州市梅县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区管委会、新城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区政府决定建立梅州市梅县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吕瑜泉(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召集人:梁 谨(区府办三级主任科员)
吴卓瀚(梅州东山海事处处长)
王吾平(梅州松口海事处副处长)
成员:蔡如通(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罗国栋(区财政局副区长)、黄进标(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曾超群(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黄继昌(区水务局党组成员)、潘国强(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宫丹(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张伟忠(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水上交通(含渔业船舶,下同)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综合研判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提出相关对策措施;组织协调全区水上交通安全重大整治行动,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指导督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各镇人民政府(高管会、办事处)水上交通安全协调机制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并通报有关情况;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就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向区安委会提出建议;协调解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信息共享、综合治理;完成上级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区应急委框架下的专项工作协调机制,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梅州东山海事处,办公室主任由梅州东山海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继任者自动接替,由所在单位按程序报召集人批准。
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会商研判,对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各镇(高管会、办事处)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梅州市梅县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并督促区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高管会、办事处)贯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协调机制;
(二)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区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涉及多个成员单位的水上交通安全问题;
(三)配合完成区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水上交通安全部分考核工作;
(四)负责区联席会议筹备、文件起草、印发和文档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梅州东山、松口海事处: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负责水上通航环境管理、船舶安全监管、船舶污染防治以及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调查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负责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区公安分局:负责水上治安、打私工作,负责涉及水上交通事故的刑事案件查处侦办工作。
(三)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并指导督促各镇(高管会、办事处)财政部门落实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相关支出责任。
(四)区生态环境分局:协调相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相关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组织水域生态环境监测。
(五)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水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公路桥梁运行单位落实桥梁安全运行主体责任和相关防碰撞等安全保障措施。
(六)区水务局:负责指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涉及水上交通的闸(坝)工程安全监管。
(七)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渔业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渔船、渔港安全生产,落实渔船、涉渔“三无”船舶、渔场排养殖场等隐患排查整治及风险防控措施;负责全区渔业交通安全,依法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指挥、协调渔船水上救助。
(八)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做好水上旅游项目经营安全管理工作。
(九)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区有关部门和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区级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十)各镇(高管会、办事处):负责建立、健全行政村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落实本行政区域内乡镇船舶管理人员,建立乡镇船舶管理台账,负责本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教育和督促乡镇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证照,制止、纠正乡镇船舶违法航行、停泊或者作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梅州东山海事处、梅州松口海事处。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2年5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