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府办函〔2022〕15号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提升
梅县教育质量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扶大高新区管委会、新城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为加强教育工作领导,协调解决教育工作相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提升梅县教育质量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春妮(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廖春苑(区政府系统党委副书记)
张云龙(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 梁文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黄雄安(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蔡如通(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杨冰冰(区委编办副主任
温映珊(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罗国栋(区财政局副局长)
熊 栗(区民政和人社局副局长)
李伟军(区自然资源分局副局长)
卢敏军(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国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 凡(丙村镇人大主席)
陈 军(梅南镇人大主席)
刘宋明(畲江镇二级主任科员)
饶伟荣(松口镇党委副书记)
曾永乐(梅西镇党委副书记)
吴东兴(水车镇人大副主席)
陈庆丰(扶大高管会党委委员)
叶淑媚(新城办党工委委员)
曾 雅(南口镇党委委员)
邓远征(大坪镇党委委员)
张英贤(石坑镇党委委员)
温兴明(白渡镇党委委员)
张宇峰(桃尧镇党委委员)
温军泉(程江镇副镇长)
谢 彦(雁洋镇副镇长)
吴海灵(松源镇副镇长)
钟雅君(城东镇副镇长)
谢 蔚(石扇镇副镇长)
吴均平(隆文镇副镇长)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处理工作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工作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股室一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工作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工作小组组长批准。工作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工作完成后自行撤销。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各镇(高管会、办事处)人民政府:推动辖区内教育事业发展,协调解决辖区内教育发展重大问题。
区教育局:承担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工作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研究教育领域政策措施、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负责推进全区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教育重大项目。
区委组织部:加强区教育局及区完全中学(含第一职校、区教师发展中心)直属学校班子建设,支持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区委宣传部:全方位宣传梅县教育发展情况,积极宣传报道教育法规、教育典型事例及经验做法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区委编办: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为区各中小学校和公办幼儿园配置编制。
区发展改革局:把教育事业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规划,协调教育领域事业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指导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工作;研究制定适应教育发展的收费政策,督导指导动态调整中小学、幼儿园学费及住宿费等相关收费政策。
区公安分局: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校园周边治安防控体系。
区财政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优先保证教育投入,确保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加强教育资金使用的监督,及时投入各项教育专项资金。
区民政和人社局:推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有关规定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人才队伍建设,配合落实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会同区教育局做好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等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教育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教育用地方面予以优先保障,保障各级各类教育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按要求落实住宅建设的同时配套规划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做好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办理教育工程建设前期手续,做好工程招标、质量监督等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学校周边整治及教育类培训机构监管,会同区教育局等依法依规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虚假宣传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2022年3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