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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区政府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6-03-3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关于成立区政府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

委员会的通知

本办所属各部门: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梅县区委办电〔2015〕76号)要求,为更好地开展区政府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结合区府办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政府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    任:陈  明政府系统党委副书记)
  执行主任:林治明(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

    :陈  敏(政府系统妇委会主任)

古丽娜(政府办公室文教股原股长)

蓝  盾(政府系统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