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区政府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
委员会的通知
本办所属各部门: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梅县区委办电〔2015〕76号)要求,为更好地开展区政府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结合区府办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区政府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 任:陈 明(政府系统党委副书记)
执行主任:林治明(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
成 员:陈 敏(政府系统妇委会主任)
古丽娜(政府办公室文教股原股长)
蓝 盾(政府系统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