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政数局〔2021〕3号
关于印发《梅县区政数局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中心:
根据区发改局、财政局印发的《梅县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梅县区政数局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梅县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3月22日
梅县区政数局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梅县区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梅县区“节约型机关”创建,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发挥机关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党政机关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突出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性,发挥党政机关在绿色发展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奋力建设美丽梅县贡献力量。
二、创建内容
(一)提倡绿色办公。深入推进无纸化办公,坚持纸张双面书写、双面打印,尽量减少使用一次性签字笔、圆珠笔。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努力减少开灯数量和时长。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办公室的空调不应低于26摄氏度,冬季原则不开空调,坚决杜绝同时使用空调和暖风机等。加强公共场所用水管理,控制水龙头跑冒滴漏,随时提醒干部职工下班、出门前关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用电设施,全面养成节能减耗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推进办公室、走廊、过道、洗手间、楼梯口等部位照明设备安装节能改造行动,局办公室负责监督提醒,物业公司负责巡查配合专人管理,坚决杜绝“长明灯”现象,减少和避免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处于长时间待机状态。倡导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二)提倡绿色采购。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局机关带头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型等绿色办公用品,加强办公设备、交通设备等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进行采购,严格控制各种办公用品采购数量,严格把关各股室打印机、电脑、开水壶等能耗型设备配备数量,合理减少一次性耗材的使用。
(三)提倡绿色出行。鼓励倡导干部职工上下班以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步行等低碳方式出行,尽量少使用公车、干部职工就近开展集体活动、外出学习、开会等工作,首选统一乘坐大巴出门,一般不安排多台小型车辆同时出行,必须按照每部车4人标准安排车辆,加强车辆日常管理,严格公车检测、维修、报废、更新、能耗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提倡生活垃圾分类。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积极提倡“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爱护环境、全民行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保障生活垃圾分类设备投入,努力做到生活垃圾主动分、习惯分,准确分,主动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共识,实现生活垃圾全覆盖。
(五)提倡节约粮食。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在食堂就餐时做到合理搭配,适量取用。倡导“光盘行动”坚持使用可重复使用的餐具,避免减少一次性餐具、纸巾、纸杯的使用,鼓励文明就餐行为,反对铺张浪费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节约型机关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局办公室牵头制定节约型机关工作方案与管理制度,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股室、中心配合完成各项节能指标年度考核工作。局办公室协调创建节约型机关考核指标的总体目标任务工作,定期对各股室、中心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及各项创建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察督办。各股室、中心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协同推进创建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股室、中心负责人要做到以上率下,把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厉行节约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强化宣传工作。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主题,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创建宣传力度,通过利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微信工作群、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多媒体,进行线上与线下发力宣传,举办各类节约型活动等方式,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增强创建行动自觉,努力形成“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时讲节约”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