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订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组织具体实施。
(2)负责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及安置工作。
(3)承担协调指导乡镇(办事处、高管会)拟对征收项目调查摸底工作职责。
(4)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梅州市梅县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内设3个机构。(1)办公室;(2)征收股;(3)工程股
3、人员设置:
事业编制15名。至2017年底,实有事业人员14名,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包含本部门及下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20184万元,比上年增加11625万元,增长1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4万元,比上年增加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20184万元,比上年增加11625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公园南路建设拆迁项目支出增加,政府拆迁户安置房物业费增加。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经济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64万元,占0.8%,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0020万元,占99.2%,比上年增加11631万元,增长139%
2、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184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用于公园南建设拆迁补偿。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4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主要构成如下:人员经费156万元与去年持平;公用经费7万元与去年持平。
四、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4.5万元,与2017年4.5万元相比,减少支出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与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其中国公务接待批次次,公务接待 人次(人)。
“三公经费”下降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精神。以节约为原则,严格按规范要求开支各类“三公经费”。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8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等。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