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县区新城办锭子桥程江河堤17号地前迁移城市树木许可批前
公示结果的公告
2025年7月10日,我局将潘煜政申请迁移梅县区新城办锭子桥程江河堤17号地前1株城市树木的事项进行挂网梅县区政府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截至2025年7月16日,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