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部门文件

关于拟废止《梅县区扶持建筑企业资质晋级和落户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3-01-16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经对由我局牵头起草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9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话:0753-2589735,联系人:邢超杰

2.电子邮件:mxqzjjjgg@meizhou.gov.cn

3.信函:梅县区新城宪梓南路3号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监管和科技节能股。邮编:514700,请在信封注明“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梅县区扶持建筑企业资质晋级和落户奖励办法》的通知(梅县区府【2016】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