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县区府前大道与公园南路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现状乔木处置方案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城市树木保护管理技术指引》《梅州城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梅市府〔2008〕57号)等文件规定,为加快推进梅县区府前大道与公园南路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需将工程范围内现状乔木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梅县区府前大道与公园南路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现状乔木处置方案论证报告。
迁移树木:涉及乔木数量55棵,品种为麻楝和秋枫,其中麻楝46棵,秋枫9棵,属于一般常见城市绿化树种,不涉及古树名木。
改造工程与现状乔木位置关系示意图
迁移原因:项目建设主要为推进梅县区府前大道与公园南路交通信号灯改造工程的建设做准备。根据工程设计要求,需将公园南路(K0+082-K0+352.582)现状双向四车道改造为双向六车道。项目工程设计方案合理,符合相关规范设计要求,现道路设计方案是对现状乔木占用数量最小的方案。道路设计横断面与现状乔木存在冲突,无法避让,故需对现状乔木进行迁移。
移出地:公园南路两侧道路绿化带。
假植地:梅县区三丰村政府储备用地。
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
群众如对该树木迁移方案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进行反馈。
特此公示。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753-2588308)
梅州市梅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