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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雁洋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06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梅县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由梅县区雁洋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梅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如对我镇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梅县区雁洋镇党政办公室。(地址:梅县区雁洋镇荷树岗2号;邮政编码:514759;联系电话:0753-2825240)。 
    一、概述:2018年,雁洋镇信息公开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条例》以及相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多管齐下推进雁洋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办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同时,由专人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材料进行审核、监督,及时传送至网络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完成《指南》和《目录》的编制。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条例》规定的范围,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完成了《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三)完善制度建设,确保公开质量和效率。根据市、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流程和时限,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宜公开的内容界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批制度,未经审批的内容,不得在互联网站上发布。 
   (四)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有关规定及时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法,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了及时解决。同时,强化公开事项的事前检查、事后复查,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公开、公正、便民。2018年,我镇主要采取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公开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雁洋镇概况、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分工、党委政府各类工作动态等内容。 
    公开内容:2018年度,我镇在“中国梅县”及叶帅故里—雁洋公众号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一是对雁洋镇经济社会情况和下设的二级机构进行了介绍;二是公开了现任雁洋镇党政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三是对工作动态,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还通过报纸、电视、信息公告栏等公共媒体予以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我镇201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度我镇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8年改进情况:我镇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了组织管理水平,完善了工作制度建设,更好地实现了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同时不能忽视在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发布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镇将着力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加强信息的透明度和时效性。在前期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数量、质量和时间制定出明确要求。二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