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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洋镇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告

时间:2023-08-28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各位村(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行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决定在雁洋辖区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未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涉农村(组),排查已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规范挂牌;是否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成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在决策、管理、执行、监督集体资产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重要事项决策是否实行“四议两公开”;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是否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是否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二)着力解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是否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查清查实资源性、经营性、非经营性资产存量及利用情况;村级建制调整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农村集体资源资产运营处置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违法侵占的集体资源资产未收回问题。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是否及时纳入集体资产台账;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出租、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采购等涉及农村集体利益的重要事项是否采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交易;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三)着力解决农村集体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情况。对合同条款缺失、含糊不清、表述不确切的,采取签订补充协议、修订完善有关条款或重新签订合同等方式进行规范;对承包期限超过法定期限的合同,要通过双方协商、修改租赁期限或者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合同进行规范;对承包租赁费过低、显失公平、严重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利益的问题合同进行纠正;对双方认可且实际正常履行权利义务的口头协议,要按照规范合同文本签订书面合同。对长期欠缴承包租赁费的,要依法催缴,拒不缴纳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依法解除合同并重新发包租赁;对不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资源资产用途的,对承包租赁方予以纠正,拒不配合纠正的,可依法解除合同并收回,情节严重的由相关执法执纪部门查处;对其他违法及侵害集体利益的合同,通过司法渠道予以变更、撤销或解除。重点排查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承包合同等信息是否全部录入农村集体“三资”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数字化管理。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问题。

(四)着力解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排查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民主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独立且只开设一个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除因借贷款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和因土地补偿费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外,是否开设其他专用或临时账户。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瞒报漏报、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抵顶发票入账、账外账问题,票据使用不规范问题,虚报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村集体收入或转移支付、专项补贴资金问题,以及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问题。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

(五)着力解决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以村集体账簿为依据,全面查清债权、债务相对人及数额、形成时间、用途等情况,建立健全债权债务台账,逐笔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村级债务管控,坚决遏制新增不良债务,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按照“谁招待、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严肃查处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和村法律顾问作用,依法依规、积极稳妥通过清收债权还债、核销债务减债、以经营收入还债、降息还本减债、规范财务处理减债等方式分类妥善化解债务。

(六)着力解决集体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行为。排查工程管理混乱行为,包括项目程序不合规、票据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七)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重点排查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加强审计监督,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将新增债务作为重点审计内容。

(八)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排查对农村集体资产动态管理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执行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公开、承包经营等政策制度打折扣、搞变通,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问题;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对待群众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问题。重点检查2021年、2022年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专项行动、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问题整改情况。

(九)着力解决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其他突出问题。

二、时间安排

请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中来,积极支持和配合镇、村两级工作,发现整治不全面、不彻底以及工作中故意瞒报漏报、徇私舞弊等问题的,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拨打举报电话:0753-2825240进行反映。镇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欢迎广大村民积极反映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