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对县食品安全考核工作要求以及上级关于“食安快线”App 系统数据与实际数据统一性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镇疑似餐饮经营单位经营异常用户(附件 许可数据清理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2月18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公示部门提出异议。
联系人:雁洋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3-2825267
联系地址:梅县区雁洋镇荷树岗2号
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7日
附件:许可数据清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