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镇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河湖安全保护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聚焦河湖安全保护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立案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共同保障水安全,为雁洋镇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雁洋镇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叶铭光(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李新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林 建(人大主席)
曾 龙(党委副书记)
杨 青(党委副书记)
汪胜峰(党委副书记)
周国贤(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高 敏(党委委员)
谢伟志(党委委员)
朱佳鸣(党委委员)
王良诚(副镇长)
张柳赞(副镇长)
廖 锐(副镇长)
罗文中(副镇长)
谢春闻(副镇长)
谢 彦(副镇长)
梁晓峰(人大副主席)
陈增新(派出所所长)
成 员:赖国富(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房春明(司法所所长)
姚良斌(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刘志浩(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谢周晨(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杨 江(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各村(居)支部书记、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水务组,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办公室主任由廖锐同志兼任。
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