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更好的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区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全额资助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困难群众门诊、住院等发生的合规费用按规定比例进行救助。同时开通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众中途参加医保的“绿色通道”,救助对象随时认定、随时参保,并与民政、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加强信息比对和共享,确保困难群众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2022年9—12月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全区特困、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脱贫不稳定户等困难群众13510人,全部参加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2023年第一季度新增困难群众25人,全部中途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2023第一季度,共救助困难群众7717人,金额3414677.45元。
下一步,区医保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特殊人群医疗救助政策,严格执行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方面的倾斜政策,严格落实门诊和住院费用的待遇支付,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兜底作用,切实做到困难群众100%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