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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工作担当 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时间:2022-09-2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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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梅县区召开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会议。副区长陈春妮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华新主持会议。区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镇(高管会、办事处)人民政府及梅西水库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经办负责同志,区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市医疗保障专题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计划完成情况,对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组织专题培训。

    陈春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参保缴费工作担当,做到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要强化举措,做到精准施策、广泛宣传、优化服务,切实提高参保缴费工作成效;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到部门协调联动,确保圆满完成全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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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

    梅州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等方式自行缴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5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参保人员应按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居民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