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工作,区医保局组织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对辖区定点零售药店不定期进行巡查督查。据统计,2022年第一季度,共巡查督查定点零售药店42 家,发现16家药店存在重大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提交变更申请,6 家药店执业药师变更未及时报备的情况。根据医保服务协议,约谈了22家定点零售药店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暂停医保卡结算1家,解除医保协议3家。


通过不定期对辖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服务协议的巡查督查,促使定点零售药店高度重视协议管理工作,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广大参保人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