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主要抓手,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医疗保障监督管理职责,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治医保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医保建设基础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医保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发挥法治体系建设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2.落实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法治工作职责分工,积极研究部署医保改革与医保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同医保业务工作实现融会贯通,提升工作实效。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坚持个人带头自学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相结合的方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课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书记讲党课”、党员干部大会、党支部学习会等制度,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把开展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统一起来,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医疗保障系统依法治理水平。通过全面梳理医疗保障行政职权,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同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自觉接受监督。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1.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日常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法治教育与业务学习同步推进。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同时通过组织学法用法考试,不断巩固党内法规学习效果。2023年度全局党员干部共计27人完成了广东省2023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优秀率达100%。
2.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梅县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及每年度党员干部的学习培训计划、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落实普法计划,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医保基金监管
1.落实医保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召集公安、卫健、审计、市场监管部门召开了联席会议,传达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等相关政策法规,并观看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案例视频,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同心协力推进2023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为医保基金监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
2.开展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稽核调研。通过“大数据筛查+现场稽核调研+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强管理、提效能、防风险”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全覆盖”稽核调研。
3.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精神病医院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辖区内2家相关医疗机构2022年度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依法依规开展核查、立案、调查、审核、告知等工作,并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的2家定点零售药店予以行政处罚。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换发工作,确保执法人员主体合法有效。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1.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全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结合全市统一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事项,明确了46项政务服务事项内容办理的流程、时限及所需材料明细,并充分利用网站、电话、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促进形成统一规范的经办流程。
2.不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一是对现有经办流程进行优化,按照“只减不增”“最少必须”原则,对生育津贴支付、异地转诊人员备案、亲情账户绑定等3项医保政务事项进行“减材料”,对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生育津贴支付、异地就医备案事项等8个事项办结时限进行压缩,进一步简化办理材料、压缩经办时限;二是积极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结合“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在雁洋镇、畲江镇开展镇级医疗保障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方便参保群众办理医保业务,使医保惠民服务与群众零距离;三是落实“双百”工作,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全流程网办。积极拓宽服务渠道,参保人可通过“粤省事”“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广东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办理医保事项,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走路,数据多跑腿”。
3.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和“好差评”相关工作。持续开展全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专项评价工作,对照2023年全省医保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检查整改清单立行立改,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规范化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五)落实普法责任,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良好氛围
1.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贯穿到医保工作全过程,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到社区开展医保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加大对医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增强医保法治意识。通过给人民群众讲解法律法规和医保政策,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自身知识熟练度,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的目的。
2.开展基金监管主题宣传月活动。开展了以“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为主题的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制定活动方案、深入学习政策法规、丰富载体开展宣传、公布举报投诉渠道等措施,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力度,强化了定点医药机构和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深化了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营造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行政执法队伍需进一步壮大。我区共有290多家定点医药机构,大多分布于各个乡镇,监管对象多、分布相对零散,监管工作呈现出线长、面广、量大的特点,日常监管任务较重。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紧缺问题较为突出,对日常监督检查中的执法力度、成效以及医疗保障工作的长效发展有一定限制。
(二)行政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我局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承担着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职能。医保执法人员既要有医疗卫生专业知识,又要有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复合型专业人才极度缺乏,加上医保监管主要靠传统手段,事后监管较多,监管形式单一,故整体行政执法水平未能适应新时代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大背景下的医保监管要求。
(三)法治宣传形式需进一步创新。目前我局普法更多停留在摆摊宣传、派发宣传资料、宣传横幅、印制海报和制作宣传栏等传统形式上,在互联网、多媒体等科技信息手段的运用上存在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宣传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法治政府建设
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主持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会等形式,多次研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普治并举,以普促治的原则,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好对医保法规规章的宣传解读,督促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通过不断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全体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行政意识,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提升医疗保障部门的执法能力。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日常稽核自查自纠和抽查复查“三个全覆盖”。二是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案行动和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深化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三是健全完善基金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基金收支动态,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和预警研判,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
(四)创新法治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创新宣传方法,大力宣传医保法规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高效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营造社会共治共享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