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来看看典型案例
2023年1月19日14时35分许,田某某擅自在五华县潭下镇上围村叶麻畲自家房屋屋顶(系 离山脚50米内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慎引起火警;后经镇村干部、护林员及时扑灭。根据林业部门测算,此次火警造成过火面积达11亩,但鉴于田某某时年9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等法律规定,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监护人张某某将面临林地复绿费及扑火费用合计24940元的民事赔偿费用。
1.燃放各种烟花、鞭炮、拉炮、摔炮、火箭、魔术弹、地老鼠等烟花爆竹制品;
2.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3.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4.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5.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6.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7.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