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费用
区级项目主管部门:梅县区应急管理局
填报人姓名:范雪芳
联系电话:0753-2589270
填报日期:2024年7月22日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度列入财政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费用预算资金共481.8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健康防护及岗位津贴、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
(二)绩效目标。
深化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安全生产检查力量向乡镇、街道(开发区)下沉,促进全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情况
本项目采用成本效益法,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业务管理、产出与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三、绩效自评结论
“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费用绩效自评得97.03分,自评等级为“优”,项目评价结果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指标分析
(一)决策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粤安〔2015〕10号)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区基层安全监管体系,组建了镇(办事处、高管会)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队伍,2023年度列入财政预算资金--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经费共481.88万元。
2.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从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23年12月31日完成,全年预算481.88万元,实际投入资金339万元,实际执行率为70.35%。
(二)管理分析
项目经费严格按照新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制度、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梅县区财政局印发的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做到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三)产出效益、实现度分析
“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费用的使用,保障了全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健康防护及岗位津贴、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深化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安全监管体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安全生产检查力量向乡镇、街道(开发区)下沉,保证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保证全区全年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入推进,安全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资金的绩效评价可以全方位地反映资金的总体使用情况,使资金的分配、管理、使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资金使用上全程监督和实时跟踪,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拓宽资金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范围,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求,更加有计划地合理安排专项资金预算。
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构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和制度,着力抓好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发挥资金绩效评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