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梅州市梅县区应急管理局
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数量:0
填报人:范雪芳
联系电话:0753-2589270
填报日期:2024年7月8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
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和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3、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和共享,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指挥协调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镇人民政府(高管会、办事处)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8、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冰冻、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除地震外)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高管会、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有关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负责人民防空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制订战时人民防空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战时人民防空应急救援工作。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协调指导城市人民防空建设。
1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当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全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一般以上安全事故。
机构情况:
根据梅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精神,梅州市梅县区应急管理局为梅县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级别正科级,办公室、应急指挥股、综合协调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股、安全生产基础股、执法大队、科技和信息化股(行政审批股)、人事法规股等9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梅县区应急保障中心(副科级)和梅县区应急宣传教育中心(正股级)。
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梅县区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10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7名(含执法大队6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人。实有人员总数33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0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的实有人员数17人,后勤服务人员编制的实有人员数5人,编制内临工1人。
梅县区应急保障中心事业人员编制9名,实有事业人员9名。
梅县区应急宣传教育中心事业人员编制4名,实有事业人员4名。
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情况:
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另设1名副局长由区消防救援大队1名主要领导兼任,总工程师1名。正股级职数9名,副股级职数10名(含执法大队副股级职数2名)。现有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含1名军转干部),总工程师1名。正股级8名。梅州市梅县区应急宣传教育中心主任1名。(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2023年,全区共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8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7起,死亡7人,工贸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同比上升14.4%,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区发生森林火灾2起,过火面积201.015亩,受害面积186.589亩,森林防火形势平稳。(三)部门整体收入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梅州市梅县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预算总收入2578.44万元,支出2589.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235.8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4.02万元,增长6.37%,主要变动情况:机构编制人员的充实,人员费用支出增加。
2、项目支出1354.05万元,其中(1)应急保障费用(调整股室)19.32万元;(2)梅县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项目)工作经费76万元;(3)安全生产专职人员经费22.77万元;(4)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4.10万元(5)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调整股室)2.09万元;(6)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费用328.01万元;(7)应急分队工作经费1.59万元;(8)应急分队经费18.11万元;(9)“三防”经费9.66万元;(10)2021年梅县区森林扑火应急物资采购等费用(调整股室)1.28万元;(11)梅县应急分队经费270.37万元;(12)“三防”值班人员经费13.50万元;(13)航空应急救援综合服务经费50万元;(14)应急队伍建设专项经费30万元;(15)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金1.52万元;(16)梅县区自然灾害灾后重建市级补助资金2万元;(17)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灾资金(梅县区)(调整股室)31.57万元;(18)2023年梅县区团体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项目43.84万元;(19)梅县农房统保经费25.56万元;(20)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保险费用123.33万元;(21)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68万元;(22)2022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补助资金(三防和生活救助)(调整股室)0.92万元;(23)抢险救灾物资仓库建设经费35.99万元;(24)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防汛救灾应急演练及地震监测、宣传教育等经费27.90万元;(25)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7.94万元;(26)应急救援、安全监管等经费18.65万元;(27)应急分队工作经费0.0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714.08万元,减少34.53%,主要变动情况:受经济形势影响,财政资金紧张,压缩预算支出。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2023年,本单位积极履行职能,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分析
1.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
①预算编制合理性得5分。预算编制细化程度合理,未出现因年中调剂导致部门预决算差异过大的问题;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准确,年度中间无大量调剂,项目之间未频繁调剂;部门预算分配不固化,能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不存在项目支出完成不理想但连年持续安排预算的情况)。
②预算编制规范得5分。符合区财政当年度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符合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库管理要求,编制本单位预算。
③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得5分。根据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相关数据计算,本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
(2)年度总目标任务设置。
整体绩效目标合理性得5分。整体绩效目标能体现部门(单位)“三定”方案规定的部门职能;能体现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能分解成具体工作任务;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有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充分论证。
2.预算执行情况。
(1)资金管理。
①结转结余率5.82%,得5分。
②财务管理合规性得5分。支出范围、程序、用途、核算等方面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信息公开。
①预决算公开合规性得2分。预算决算公开执行到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按照财政局规定门户网站公开信息。
②绩效信息公开情况得2分。指绩效目标、绩效自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公开。
(3)采购管理。
①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3分。
②采购合规性得5分。 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严格对照《广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事项清单》完成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并形成正式文件,报区财政局备案的; 政府采购意向100%公开;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及时公开;按时上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在“832平台”进行采购。
(4)项目管理。
①项目支出绩效完成情况得10分。
②项目实施程序得5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③项目监管到位得5分。按规定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以及项目实施开展有效的监管,大额资金使用由局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5)资产管理。
①资产日常管理工作情况
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得2分。资产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梅州市梅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等规定,及时盘点,在巡视巡察、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中涉及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整改。
②资产配置情况
资产配置情况得2分。单位办公室面积和办公设备配置不超过规定标准。
③资产使用情况
资产使用情况得1分。严格执行《梅州市梅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梅州市梅县区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
④资产处置情况
资产处置情况得1分。严格执行《梅州市梅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有偿转让、无偿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处置依法依规操作。
⑤资产收益上缴情况
资产收益上缴情况得1分。按《梅州市梅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要求执行有关规定;取得的收益全额上缴区财政局;处置收益和租金上缴及时(不超过3个月)。
⑥资产年报、月报的数据质量
资产年报、月报的数据质量得1分。国有资产年报、月报数据完整、准确,核实性问题均能提供有效、真实的说明,且资产账与财务账、资产实体相符。
⑦办公用房使用的合规性
办公用房使用的合规性得1分。单位办公室面积配备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按照要求报送各类办公用房报表,办公用房年报数据质量符合要求。
⑧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用车管理得2分。履行公务用车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公务用车运行数据台账管理;按规定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
3.预算使用效益。
(1)经济性。
①经济成本控制情况得4分。核算精准合理,无违规擅自超预算行为。
②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4分。收支平衡。
(2)效率性。
①重点工作完成率100%得2分。
②年度总体目标任务完成率100%得3分。
③项目完成及时性得3分。
(3)效果性。
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得10分。履行职责,促进全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4)公平性。
①群众信访办理情况得2分。信访结案率100%,未出现群众集体上访现象。
②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2分。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绩效工作的顺利开展。构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和制度,着力抓好经费预算规范管理,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发挥资金绩效评价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毫不松懈抓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非煤矿山“三个一批”整改力度,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三)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抓实抓好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巡护力度,加强会商研判,压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加密巡查检查力度,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筑牢森林防火墙。
(五)加强对强降雨、低温冷冻等极端天气的会商研判和预警预测,提前预置应急物资,抓好灾害防御及群众转移安置等工作,织密安全防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