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梅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际,我局对2021年印发的《梅州市梅县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梅州市梅县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5月15日至21日
联系电话:2562613 传真:2595951
附件:梅州市梅县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梅县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