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梅县区2019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通知》(梅县区法治委﹝2019﹞1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做到领导重视,全面贯彻,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
局领导高度重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一是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法监股,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二是召开了专题会议,会议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到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责任,突出重点环节;三是召开了卫健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下属单位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切实保障工作经费和条件。听取一次法治建设情况专题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各项任务,要做到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广泛宣传,形式多样,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积极参加普法骨干培训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我局历来重视普法工作骨干队伍的业务培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培训工作。
2.制订普法学习计划。除按区普法办的统一要求学习外,还将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律知识、法规条例列入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及以会代培等形式开展理论学习。一是结合当前流行病学防控工作,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卫生应急条例的学习。二是结合卫健执法工作,大力进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规的学习。三是开展公共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节选)》、《广东省禁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节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并结合卫健行业特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知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行医的自觉性。除法律法规的学习外,还组织语言及行为规范的学习,改善了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积极通过宣传栏、本局
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宣传登载各种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应急条例,普及引导群众的法律常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印发了反腐倡廉宣传资料,并在全系统职工中广泛传阅;组织人员共同观看反腐倡廉的纪律教育片,加大了药品回扣、收受红包、器械采购等热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三是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考核1场,考核合格率为100%。四是各卫生健康单位通过召开全院职工大会和科室负责人会议,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五是积极发动职工参加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二)学法与执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成效明显。
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意识。在学法普法的过程中,坚持把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当成最好的普法内容,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执业,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成效明显。
(三)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狠抓人防、物防、消防,努力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主动承担宣传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深化“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加大普法力度,使办案过程成为向群众宣传法律的过程。
三、优化服务,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有关精神,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同时推进。一是根据上级的要求加大审批权下放工作,大大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积极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机制。今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认真协调区卫监所和区疾控中心做好“一单两库”的数据录入工作,按要求做好监督抽检工作。2019年卫监所对抽检不合格的机构及时发出整改意见书或依法作出处罚。三是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最终落实到“优服务”上,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优化办事流程,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服务,有条件的审批项目实行“马上办”,承诺让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和信息在后台运转,积极推行现居住地办事、网上办事和微信办事等多种便民措施,极大方便了群众。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完善行政审批的服务指南、受理单位、审查细则,规范审批的审查标准,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前置审批环节并公开时限。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下放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2019年受理行政许可1200份,发证433份,不予行政许可49份,退回办结14份。12345政府热线受理94宗。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执行《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粤卫办〔2014〕42 号),健全卫生计生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主体责任,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推行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才能印发。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完成一轮对现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在起草重要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广泛征求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行业组织、专家学者、基层卫生计生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健全合法性与廉洁性审查制度。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禁止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做到规范性文件不违规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内容,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坚决撤销和纠正。加大对涉及工程项目建设、医药采购、设备招标、医疗规划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关键环节和“三重一大”决策部署以及人财物管理使用改革措施等的廉洁性审查,有效降低制度的廉政风险,有效规范权力配置和运行。同时,认真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通知要求,对我局签发的和以卫健局牵头签发的区级文件进行全面公平性审批,经审查所有文件未出现有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聘请一名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咨询,协助审查。
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文明执法
改革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体制。全面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推行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加大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执法力度。健全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定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建立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予作出决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卫生健康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制定行政裁量标准,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范围、种类、幅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违法案例分析通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受理监督举报案件及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投诉,依法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越权执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行为,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六、认真做好职业健康工作
职业健康职能从原安监局划归卫健局,职能移交我局后,已进行多场次有关职业健康宣传,主要是组织区疾控中心及当地卫生院联合辖区镇政府进企业进行宣传及专题讲座;根据《广东省2019年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职业病防治实际情况,做好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按上级要求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会同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卫生院,认真组织开展3个行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对本辖区29家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矿山,水泥,化工行业进行现场监督摸底检查,基本摸清辖区内各单位生产现场及从业人员情况,并提出监督意见推动用人单位加强工程防护设施改造,落实职业健康管理措施。
七、依法做好卫生监督工作,
(一)扎实开展以案促管专项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大会关于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水平,尽快扭转我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被动落后局面,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议案促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增强执法主体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加深对执法工作的认识,以进一步提升我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水平。
1.深入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共有332家,其中二级以上综合医院1家,二级以上专科医院2家(中医类医院1家,妇幼保健院1家),一级以上医院23家,其他类型医疗机构306家;社会办医疗机构有85家(其中一级医院3家,门诊部8家,诊所74家)。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时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19年,共检查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38家,对3家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的医疗机构提出限期整改和警告的行政处罚。
2.深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2019年,我们在持续多年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整顿医疗市场秩序,使梅县区医疗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无证行医现象明显减少,医疗卫生机构持证人员的执业行为也不断规范。
(二)认真做好日常监督工作
1.开展医疗机构校验工作
根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辖区内的417家医疗机构(门诊部和诊所)进行校验。对没有相关执业医师和(或)没有相应的诊疗场所和设施设备的医疗机构,坚决不予核准相应诊疗科目或取消原已核准的诊疗科目,为更好地打击超范围执业奠定了基础,有效地规范了持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执业行为。
2.深入开展放射卫生治理活动
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辖区内25家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摸底调查并要求做好建立和完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的工作,进一步加强放射防护管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检查力度
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粤卫办函(2019)167号文件精神,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19间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19间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管理方面均做到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基本符合标准,但存在交接联单填写不完整的情况。一间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有备案,人员有定期培训考核并建立档案。
4.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工作
依照2019年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表,对全区5家持证游泳场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完善卫生设备设施。
5.开展住宿场所卫生问题专项整治
对我区90家住宿场所的卫生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规范住宿场所客房卫生清扫和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为重点,强化落实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主体责任。依照2019年广东省住宿场所卫生问题专项整治现场检查表,对各类别的住宿场所开展现场检查,监督员分别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住宿场所提出相对的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改正。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提升和规范了住宿场所的经营行为,促进了经营者的卫生意识和守法意识。
6.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对2019年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案卷逐一进行认真评查自查。通过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发现,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提高,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执法人员办案时记录较潦草,用语不规范;二是案卷归档质量不高,个别文书归档和装订未按统一标准进行。针对这些不足和问题,我们将探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和保障执法水平和能力持续提升。
7.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
结合卫生监督职能,通过召开任务分解会、资料培训会等多项措施,全力调动全所上下推进创文工作进度。及时修正“创文”工作推进中的不足,确保“创文”工作高效有序,对辖区内有13间学校周边的11家医疗机构、2家住宿场所进行监督巡查,未发现有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病业务为主的诊所。我们将加强日常巡查,对学校周边环境不间断、不定期巡查,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巡查工作台账,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好中小学校周边良好环境的整治工作。
8.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水平为重点,围绕“放管服”工作,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服务职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采取日常工作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双随机抽查推进整体工作的全面开展。2019年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174家,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及时上传信息平台,逐步实现部门间监管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工作联动响应,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梅州市梅县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