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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股

时间:2024-01-1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拟订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景观标识、引导标识、服务标识与无障碍设施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和推动文化旅游惠民便民工程。建立健全文化旅游集散体系、 咨询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立文化旅游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 

       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广播电视领域重大改革。负责对所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承担广播电视领域相关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的统计工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监管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以及在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联系电话:0753-2587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