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梅州市梅县区旅游局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根据梅县区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部署,为确保《条例》的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我局积极做好组织保障。一是明确了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指定了具体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时对政务公开的载体进行调整和更新,更换政务公开的内容。
(二)公开形式
本局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1、通过政务公开栏;
2、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3、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严格要求做到:及时、准确、有效。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情况.
2013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自公开方面的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完善,存在信息发布量不多,二是信息更新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局将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扎实开展基础性和常规性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和监督检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及各项保障措施,促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