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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旅游局201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6-08-0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梅县区旅游局2016年单位预算

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梅县区旅游局位于新城行政区,是梅县区人民政府主管旅游业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省、市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区的实际,制订出我区旅游相应的发展规划,并逐步实施。(二)、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的行业管理工作,协助其完善旅游景区、景点的设施和有计划地推进景区上报国家“四A”、“三A”等级评定工作。同时,有计划地实施新的旅游资源规划开发。(三)、加强对星级饭店的行业管理工作,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抓好软件的建设,使酒店业的管理上档次。(四)、加强对旅行社的行业管理,使旅行社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批旅游基本建设项目和成立旅游企业单位。(六)、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搞好旅游交通、安全、物价、保险、旅行社、旅游定点商场、旅游定点餐馆年检和审计验证以及统计报表工作。(七)、组织旅游和出外宣传促销,最大限度地把海内外客人吸引到梅县来旅游观光,促进我区旅游业的发展。(八)、完成区政府及上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8 名,机关后勤编制1 名。至2016年底,实有行政人员18 名,退休人员 8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6年财政收入预算总计501.86万元。

(二)2016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50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4.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 257.08万元。

(三)、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支出预算安排 24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2.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7万元。

2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44.78万元,占4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67.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3.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3.19万元;项目支出 257.08万元,占51%,主要是旅游宣传、旅游行业业务管理、旅游厕所扶助、205国道扶大旅游客服务中心周边人行道改造工程经费。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3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5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保险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维护费、年审费等运行维护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