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梅县区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经推荐申报、形式审核、专家小组初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等法定程序,初步确定拟列入梅县区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推荐名单7项,现将推荐名单(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24日,共2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梅县区非保中心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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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列入梅县区第十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
梅州市梅县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