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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桃尧镇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2-02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2018年度桃尧镇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说明是否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

1、主要职责:

①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镇党委的指示、决定、决议。

②负责全镇的经济建设、计划统筹、人事劳动、财政、统计、乡镇企业管理、劳务管理和信访工作。

③负责全镇的科学技术工作、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农村经济工作、水利工作和林业工作。

④负责全镇的民政、民族、宗教、老龄和残疾人等工作。

⑤负责全镇的计划生育、文体广播电视、劳动安全、村镇建设管理和城镇管理工作。

⑥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教育、卫生保健、国土资源、公安、司法、工商、税务、金融、环保、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⑦负责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⑧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设置:梅县区桃尧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没有所属预算单位。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梅县区桃尧

人民政府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

基本保证

机关组织内部机构设置“七办、四中心”:

“七办”:党政办公室、经济事务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坊维稳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农业事务办公室;“四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财政结算服务中心、文教体育服务中心。

3、人员设置:机关行政编制35名,机关后勤编制 5名,事业编制28名。至2017年,实有行政人员33名,机关后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1人,离退休人员25人。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1510.42万元,比上年增加414.62万元,增长37.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10.42万元,比上年增加414.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1510.42万元,比上年增加414.62万元,增长37.83%,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二是将部分已细化至具体用款单位、用途的事业发展性支出列入部门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343.42万元,占88.9%,比上年增加273.62万元,增长2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99.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7.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0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67万元,占11.78%,比上年减少99.5万元,减少36%。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7万元,比上年增加5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四、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42万元,与2016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及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其中国公务接待批次0次,公务接待0人次(人)。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等。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补:各单位专业性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