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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规范使用广东省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补助经费的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06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各镇(办事处、高管会)人民政府,梅西水库管理局:

    为提高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补助经费的使用效益,切实发挥经费作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实现“强镇带村”目标,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此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星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评定结果和奖补经费标准

    (一)星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评定结果。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命名广东省星级示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的决定》(粤退役军人发﹝2020﹞131号)文件精神,梅县区程江、雁洋、松源、畲江、丙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被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命名为五星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梅县区松口、南口、水车、城东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命名为四星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扶大高管会、新城办事处、白渡、石坑、石扇、桃尧、梅南、隆文、大坪、梅西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命名为三星级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星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奖补经费标准。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经费分配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办函﹝2020﹞51号)文件精神,按五星级25万元、四星级15万元、三星级10万元的补助标准安排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星级奖补经费,其中2021年先按五星级12万元、四星级9万元、三星级6万元的标准安排,剩余部分2022-2023年安排。

    二、星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奖补经费主要用途与使用规范责任

    (一)星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奖补经费主要用途。根据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军人服务中心(站)能力提升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1﹞36号)以及《暂行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粤退役军人发﹝2021﹞40号)文件精神,镇级星级奖补经费主要用于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保障能力素质提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优扶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普法宣传、日常联络等服务工作,也可用于获得星级奖补经费的乡镇(街道)辖内各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示范建设,推动实现“强镇带村”目标。

    (二)星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奖补经费使用规范责任。镇级星级补助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不得改变和扩大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在补助经费的分配、审核、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存在违反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奖补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反使用规定,在当年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中,“服务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即为“0”分,同时取消下年度星级奖补经费额度。统一购置固定资产的,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采购,统一对外支付,并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可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规定将固定资产以“无偿转让”形式划给镇级服务站。镇级服务站要做好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财务处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安全。

    三、星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奖补经费的拨付额度与流程

    (一)拨付额度。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星级奖补经费由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集中管理和对外支付,2021年度奖补经费分两次申请进行拨付,第一次拨付:五星级8万元、四星级6万元、三星级4万元;2021年底第二次拨付剩余部分:五星级4万元、四星级3万元、三星级2万元。

    (二)拨付流程。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认真研究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各项建设和目标任务,积极做好申报补助经费年度预算和绩效目标,详细制定星级奖补经费使用申请方案上报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统一支付,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切实按照使用规范、责任,做好补助经费的分配、审核、使用、管理等工作,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并将资金使用凭证复印件加盖服务站公章上报区服务中心备案。

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切实按照能力提升补助经费的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机构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推动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梅州市梅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