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职权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3、《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4、《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5、《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6、《广东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程》
二、承办岗位
梅县区统计局人秘股、农财股、综合股、社会经济调查股、能源股。
三、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
(一)简易程序案件:当场处罚
(二)一般程序案件:见附件
四、办理期限
(一)简易程序案件: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二)一般程序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五、工作质量标准
合法、合理、公开、公正。
六、监督制约环节
(一)内部监督
梅县区统计局人秘股 电话:2589992
(二)外部监督
梅县区监察局 电话:2589617
七、相对人权利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
八、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2589992
(二)书信投诉:梅县区新城行政区区委区府大院后座6楼梅县区统计局
九、执法责任追究
按照《梅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规定》([2004]27号)及《梅县区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执法人员违法执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