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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行政处罚)

时间:2014-07-09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一、行政执法职权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3、《统计执法检查规定》

4、《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5、《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6、《广东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程》

 

二、承办岗位

梅县区统计局人秘股、农财股、综合股、社会经济调查股、能源股。

三、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

(一)简易程序案件:当场处罚

(二)一般程序案件:见附件

四、办理期限

(一)简易程序案件: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二)一般程序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五、工作质量标准

合法、合理、公开、公正。

六、监督制约环节

(一)内部监督

梅县统计局人秘股  电话:2589992

(二)外部监督

梅县监察局        电话:2589617

七、相对人权利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

八、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2589992

(二)书信投诉:梅县新城行政区府大院后座6楼梅县统计局

九、执法责任追究

按照《梅州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规定》([2004]27号)及《梅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执法人员违法执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