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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6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梅县区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梅县区人民政府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m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梅县区统计局办公室(地址:梅县区新县城宪梓南路13号区委区府大院,联系电话:0753-258999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梅县区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执行新修订的《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力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为实现梅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梅县区统计局信息公开方式是通过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梅县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采取长期、定期公开、随时公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做到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截至目前,我局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梅县区统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相关规定,综合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宣传活动、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统计画册等多种渠道,不断推动公开内容聚焦重点,公开方式统一规范,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着力提升主动公开效果。全年通过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5条,通过梅县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45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4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5条、部门文件类信息2条、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梅县区统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全年未收到有依申请公开方面情况。全年2021年,梅县区统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1年,梅县区统计局继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不断健全信息管理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工作类信息,落实信息源头把关、信息员审核把关。区统计局机关信息,由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明确信息是否公开,分管领导把关。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统计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工作信息规范化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加强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2021年,梅县区统计局已在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动态、部门文件、办事指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其他公示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强化网络安全责任,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栏目管理,相应配置栏目编辑、审核与发布权限,定期检测栏目连通性、内容合规性、更新及时性,保障平台网络安全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更新合规及时。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1年,梅县区统计局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一是局分管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日常指导监督,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局信息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加强各专业股(室、队、中心)对外提供统计数据的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年度公开任务。对照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新标准、新要求,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短板与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主动意识有待提升,公开内容的覆盖面、细致度仍需拓宽完善。2022年,我局将严格落实上级及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立足统计本职中心工作,聚焦统计数据发布提质提速,持续精进统计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树牢为民服务理念,优化公开流程、扩充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时效,常态化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统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与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