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统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统计信息情况,统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统计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截至2013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7条,统计数据类信息22条,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月报、统计资料,其他类信息14条。
(二)公开形式
1、编印统计信息。2013年编印了《梅县统计月报》、《统计资料》、《统计信息专报》、《统计工作要事》等资料,并及时发送至县五套班子领导及有关部门。
2、互联网。利用互联网,及时将各类可公开内容在中国·梅县网站及统计局网站发布。
3、公共查阅点。在县档案馆、局各股室等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4、新闻媒体。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5、对外公布咨询服务电话:2589992
在便民服务方面,我局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编制了《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3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统计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因统计信息公开对我局申请行政复议和对我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四、统计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我局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复印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因此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相关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本局将在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丰富统计信息公开的形式。加大对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统计网站的维护。
二是增强统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统计数据的解读释义和说明,有效发挥统计信息公开的作用。
三是扎实开展基础性和常规性工作。加强学习培训和监督检查,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及各项保障措施,促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依法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