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区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信息公开工作年度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区统计局按照《条例》及国务院、省、市、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6〕2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有效推动统计政务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2016年,区统计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对区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6年,区统计局按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发布及时性准确性。逢月度发布的统计月报已涵盖经济运行简况、工业、投资、商贸、能源、旅游、进出口等主要专业数据。据初步统计,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包括文件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42条。
(二)2016年,区统计局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主题宣传;编印《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年鉴》发送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及各镇(新城办、扶大高管会)、各有关单位,用统计数据解读梅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抓好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宣传,充分展示梅县经济发展优势、成就及潜力;注意加强对统计信息需求的分析,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全年共发布经济运行各领域统计月报和统计分析24篇。
(三)2016年,区统计局进一步夯实门户网站建设,同时,通过电视台、网站、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多形式、多渠道积极宣传梅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积极组织参与梅州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联合举办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受理情况
2016年,区统计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2016年,区统计局共受理和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86人次,其中,电话咨询150人次,上门查询36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6年,区统计局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和咨询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没有与区统计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在形式和渠道等方面还需下大力气改进,在针对性、有效性和深度上还有待加强。另外,门户网站建设有待着力完善,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等功能有待增强。下一步,区统计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着力提升数据发布和解读的质量和影响。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抓准关键点和重大问题,努力提升解读质量水平。
(二)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加强门户网站数据库建设,努力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
(三)推动政民互动交流形式和渠道多样化拓展。借助法制宣传日、热线电话、网络问政等多种方式,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监测舆情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统计数据得到全面、准确、科学地传播和使用。
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