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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梅州市梅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2-10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区统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信息公开工作年度为201411日至1231日。

  一、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及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创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和形式,推动统计政务服务上新台阶。

  (一)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区统计局按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据初步统计,全年共主动公开部门文件、统计分析、统计数据、办事指南、工作动态和部门风采等六十多条。

(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发布内容和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力求以更加充裕的信息、更加广泛的渠道、更加丰富多样的产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统计信息公开日益增长的需求及时、准确发布统计信息,加强舆论引导,传播统计“正能量”,全年共发布经济运行各领域统计信息21篇。

   (三)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发布信息,区统计局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发布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4年,区统计局共收到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00多人次,其中,电话咨询100多人次,上门查询近80人次;本单位2014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2014年,区统计局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和咨询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4年,没有与区统计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专业经济信息公开时间稍晚,不能很好满足公众的需要。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主要是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偏少。三是统计新闻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解读领域还不够宽广,未能充分满足社会各方的关注。

(二)改进措施。区统计局将在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前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建设一支反应灵敏、专业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探索增加一些百姓关心的统计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增强信息公开在公众中的影响力。四是增加经济运行情况的新闻解读,更好回应各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