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梅州市梅县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梅县区府办函〔2023〕33号)。
《通知》指出,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梅州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梅县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梅州市梅县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通知》明确,普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梅州市梅县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普查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王锋任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张贤亮任常务副组长;区政府协调统计工作的副主任,区统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编办、区教育局等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通知》还明确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承担普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普查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李文杰兼任。
梅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把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2023年区政府重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梅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