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标志着广东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启动。
广东省人民政府在本次转发国务院通知的文件中,一是首次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2023年各级政府重点工作。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把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入2023年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时完成各项普查任务;二是首次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各县(市、区)政府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各地区均已于去年成立筹备领导小组,负责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明确在正式普查时,要求各地区建立相应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实施本地区普查工作;三是首次明确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下属单位配合普查的管理责任。明确要求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组织下属单位积极配合当地开展经济普查,共同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