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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全区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06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关于认真做好全区规模以下工业

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镇(办事处、高管会):

国家统计局对2020年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样本进行了全面轮换,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及梅州市统计局《关于做好全市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区抽中11个镇(办事处、高管会)新的样本共18家企业及4个镇的4个样本村(见附件1)。为切实做好我区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建立样本轮换制度的规定,新的样本使用期为5年,与经济普查周期相同。从2020年第一季度开始,各企业及样本村每年调查4次(4个季度),调查结果汇总推算全省数据。

二、各有关镇(办事处、高管会)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抽中的企业及村进行调查,确保样本单位的代表性和科学性。各样本企业及样本村要认真做好调查表的核实填报工作。

三、各有关镇(新城办事处、扶大高管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抽中企业及抽中村的调查实施工作。并把本镇(办事处、高管会)及有关镇4个村负责此项调查工作的人员名单(各1人、附件2)于3月9日前报梅县区统计局;各企业统计联系人员名单(各1人、附件3)于3月10日前报梅县区统计局。

四、表式及上报时间

1.抽中样本企业填报:

季报:《工业企业样本调查表》(B211表 )

2、抽中的村填报:

季报:《非目录企业核查表》(B213表)和《个体工业调查表》(B214表)

3、调查时期:四次季报的调查时期分别为1-2月、1-5月、1—8月;年报为1-11月。

4、季报报送时间及方式分别为一季度于3月20日、二季度于6月20日、三季度于9月20日、四季度于12月2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5、报表必须加盖企业或村的印章,并由各企业和村委自行保管,同时要建立好台账。

五、联系电话:2589995, 传真:2589992  联系人:陈宇

附件1:梅县区规模以下抽样调查工业企业及村样本名单(国家点)

附件2:镇(办事处、高管会)、样本村调查工作人员名单

附件3:企业统计联系人员名单

梅州市梅县区统计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