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松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松源府[2019] 8号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意见》(粤府办〔2016〕1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调整松源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食品安全办公室及村(居)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机构,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一、镇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李新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李 勇(党委委员)
成 员:李文生(派出所所长)
沈胜元(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王灵康(卫生院院长)
何腾蛟(党政办主任)
李胜伟(城建办副主任)
卢斌贤(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农业组组长)
廖添强(畜牧组组长)
丘 裕(计生办主任)
李文颖(综治办副主任)
吴富霖(安监办负责人)
王妙芳(司法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松源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沈胜元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包括丘志坚、刘梦婷、林思怡、陈琳、曾志阳。
二、村(居)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郑达荣(彩山村村主任) 王晋炎(径口村村主任)
王钧明(黄坑村村主任) 王宇光(园岭村村主任)
王晋军(新南村村主任) 梁干琼(园潭村村主任)
王省珍(青塘村村主任) 王任森(东王村村主任)
王胜泉(金星村村主任) 何瑞文(五星村村主任)
陈坤华(湾溪村村主任) 何裕琛(荷玉村村主任)
吴新苑(杨阁村村主任) 赖国浩(桥市村村主任)
刘力平(桥背村村主任) 陈耀文(案背村村主任)
温松欣(横坊村村主任) 温锦发(化联村村主任)
何逸江(白玉村村主任) 刘新汉(豪秀村村主任)
黄剑斌(湖维村村主任) 黄亿添(宝坑村村主任)
王映元 (圩镇居委主任)
梅州市梅县区松源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