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增强非政法系统党政干部对“三个规定”的了解和学习,提升司法公信力,6月8日,我局开展“三个规定”“检察长”进机关大宣讲活动。会议由梅县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伟光宣讲,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勇文主持,局全体干部职工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熊伟光副检察长围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解读,对于干部职工学习好、落实好“三个规定”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冯勇文局长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三个规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理解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始终把不干预执法司法活动作为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主动签订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自觉执行“三个规定”,坚决做到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实际行动支持政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