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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水务局2022年国有资产招租公告

时间:2022-08-31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梅县区人民政府《梅州市梅县区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梅县区府〔2020〕17号)等规定,梅县区水务局下属单位梅县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梅县机电排灌总站、梅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拟将自有的鱼塘、房产、店面等15宗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鱼塘占地面积3.91亩,1间套房、8间店铺、4间仓库共13宗资产合计建筑面积435平方米,1宗土地占地面积499.2平方米(以现场实测为准);

  二、资产位置:鱼塘位于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七贤村;套房、店铺、仓库位于梅州市梅松路22号;土地位于梅县城东镇金盘扶贫开发区;

  三、交易方式:本次公开竞租以现场竞价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一人报名竞租成功有效;

  四、竞租标的物及竞租保证金的缴纳:本次竞租标的物共计15宗(附表),有意承租者在报名时须缴纳竞租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年租金底价的20%

  五、招租底价:单项出租资产招租底价详见附表;

  六、承租人的确定: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并签订《承租确认书》;

  七、租赁期限、起止日期:租赁期限为3,具体租赁起止日期以《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

  八、租金、竞租保证金、承租保证金的缴纳:

  1、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租金,承租人按月支付,在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必须缴足首月的租金;

  2、竞租保证金在报名时缴纳至出租单位账户下,如竞租成功,竞租保证自动转为承租保证金,并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管理承租保证金;如竞租不成功,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退回原缴纳账户;得人自动放弃承租权,其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租保证金的退还:竞租结果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未竞得人的保证金退回原缴纳账户(不计利息),竞租人无需上门办理;

  十、公告期限:20220831日起至091424时止(10个工作日);

  十一、报名地点:在公告期内到梅县区金秋街20号(梅县区机电排灌站)报名

  十二、竞租时间:20220919周一上午930分-10点30分

  十三、竞租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22号(原梅县机电排灌总站)

  十四、竞租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有意竞租者请于20220831日至2022914的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梅县区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梅县区机电排灌站、梅县区水务局咨询和报名,并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方可参加竞租活动。

  (二)竞租人报名时,应将本公告规定的竞租保证金转入如下账号:

开户名称: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梅州市梅县支行

银行账号:2007030809026401170

付款摘要:资产竞租保证金

开户名称:梅州市梅县区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

开户银行: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泗支行

银行账号:80020000002240758

付款摘要:资产竞租保证金

开户名称:梅州市梅县区机电排灌站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县支行

银行账号:44181001040007329

付款摘要:资产竞租保证金

  (三)竞租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报名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报名人授权委托书

  3、竞租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单原件

  十五、其它:

  (一)以上出租资产为现状条件下出租,有意租者在充分了解标的后决定是否报名。

  (二)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招租人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不与招租人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租赁资格,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梅县区水务局负责解释,详细情况请致电:

  招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梅县区水务局 杨钊 2589093;梅县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 陈晋爱 13823814486;梅县区机电排灌站 吴汉强 13502524396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753-2562528

  说明:

  1、下属单位的资产,由其主管单位组织公开招租,合同由资产单位签订;

  2、出租信息由主管单位在本单位及资产管理单位的公开信息栏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以及出租资产的显要位置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公开招租成功后,应当在招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产租赁合同》报一份给区财政局备份。


梅州市梅县区水务局

 2022年8月31日

附表:梅县区水务局2022年公开招租国有资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