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县区人民政府《梅州市梅县区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梅县区府2020(17)号)等规定,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人民政府单位拟将自有的位于中和村的原屠宰场土地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原屠宰场土地,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
二、资产位置: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中和村,其四址界定为:东至石扇河,西至019县道,南至中和村民柚园,北至石扇镇水质净化厂;
三、交易方式:本次公开竞租以现场竞价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一人报名竞租成功有效;
四、竞租标的物及竞租保证金的缴纳:本次竞租标的物共计1宗,有意承租者在报名时须缴纳2000元竞租保证金;
五、招租底价:竞租租金底价为8000元/年;
六、承租人的确定: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并签订《承租确认书》;
七、租赁期限、起止日期:租赁期限为5年,具体租赁起止日期以《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为准;
八、租金、竞租保证金、承租保证金的缴纳:
1、根据竞价结果确定租金,承租人按年支付,在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必须缴足首年的租金8000元;
2、竞租保证金2000元,在报名时缴纳,如竞租成功,竞租保证自动转为承租保证金,并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管理承租保证金;如竞租不成功,未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退回原缴纳账户;
九、竞租保证金的退还:竞租结果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未竞得人的保证金退回原缴纳账户(不计利息),竞租人无需上门办理;
十、公告期限:2024年7月23日至8月5日(10个工作日);
十一、报名地点:在公告期内到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报名;
十二、竞租时间:2024年8月8日上午9点;
十三、竞租地点: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人民政府礼堂;
十四、竞租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有意竞租者请于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8月5日的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咨询和报名,并按规定缴纳竞租保证金方可参加竞租活动。
(二)竞租人报名时,应将本公告规定的竞租保证金转入如下账号:
开户名称: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扇支行
银行账号:80020000002239946
付款摘要:原屠宰场土地竞租保证金
(三)竞租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如报名人不能到场的,须提供报名人授权委托书
3、竞租保证金的银行缴款单原件
十五、其它
(一)以上出租资产为现状条件下出租,有意租者在充分了解标的后决定是否报名。
(二)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招租人签订《资产租赁合同》;不与招租人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租赁资格,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详细情况请致电:
资产招租联系人:何文英
资产招租联系电话:0753-2683205
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753-2562528
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