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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坑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4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公布石坑镇人民政府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如对我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任何疑问,请联系梅州市梅县区石坑镇党政办公室(地址:梅县区石坑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2623213)。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为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石坑镇政府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梅县区人民政府网和镇政府门户网站不定期公开和更新镇级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概况信息、党务公开、发展规划、公共服务、镇村动态等内容,特别注重便民服务办事程序的公开。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可以在政府信息查询处查阅存档;部分重要的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予以发布。群众既可以通过网站、公开栏等查阅有关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网上咨询留言,由我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石坑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为零。

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石坑镇政府及各部门未收取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石坑镇十分重视网站和信息公开咨询服务,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

2014年,我镇按照《条例》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一些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够主动,公布信息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不够全面,重点不突出,形式较为单一。对《条例》和相关规定的学习还不够深入,信息公开工作不够熟练。

三、改进措施

2014年,我镇将继续按照《条例》和市、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员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建设信息员队伍。

2、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完善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严格按照时间限制发布信息,避免信息发布时已经滞后。主动将各项便民政策、镇村动态、党务政务公开。

结合政府行风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增加信息的透明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