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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坑镇:组织志愿活动对圩镇进行专项整治

时间:2019-05-27   来源:本网   【字体: 大 || 中 || 打印

  创文创卫——美丽石坑 美好家园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提高民众素养、展现城市文明形象、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一项重要工作,创建广东省卫生镇则是我镇当前大力提升人居环境,促进镇村容貌改善,加强疾病防预,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梅县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抓严抓实创建广东省卫生镇工作,2019年5月21日,我镇组织专题志愿活动对圩镇进行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对圩镇范围内的店面摊档户主和居民进行创文创卫普及倡导和整治工作宣传发动,梅县区石坑镇志愿服务队100多名志愿者参与了此次活动。


整治范围——东至石坑中学,西至鸿兴园,南至镇中心小学,北至云和路旺季食府。

整治阶段

2019年5月21日至5月27日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镇村工作人员的宣传发动,由店主、档主自行组织清理、拆除;2019年5月28日至6月15日为镇政府统一整治阶段,由镇政府职能部门统一组织整治;2019年6月16日至省检时间为巩固阶段。


整治目标

1、市场划行归市,所有店铺需进店经营(以门槛为界),商品摆放整齐;屋檐下、过道保持干净畅通,不得堆放物品。

2、肉档(猪、牛、羊、狗等)进店经营,无店面的自行租赁门店或服从安排到指定地点摆卖。

3、三鸟宰杀销售店面按标准装修(划分存放区、宰杀区、销售区;墙体内表面贴瓷砖高度不低于2.5米)进店经营。

4、水产品宰杀销售按标准装修(划分存放区、宰杀区、销售区)进店经营或者服从安排到指定地点经营。

5、熟食档进店经营,配套防蝇、防鼠、防尘和消毒设施。

6、外来流动摊档(果档、衣档、鞋档、菜摊及其它小摊档)自行租赁门店或到指定地点摆卖,服从管理,有序摆卖。

7、秀全堤上一律不得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保持干净整洁。住户不得乱扔垃圾至河里,爱护河道环境卫生。

8、圩镇街道统一划线,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汽车有序停放,载客车辆到指定地点待客,服从管理,否则按交通法规处理。

9、保持店铺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门店周边及摊档乱搭乱架的帆布、铁皮瓦、广告牌、铁皮屋及堆放的杂物、废品、红砖沙石、泡沫箱等要在5月27号前自行清理拆除,27号以后由镇政府统一安排清除并由户主承担相应费用。

10、圩镇住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门前三包

是指临路(街)所有的单位、门店、住户承担卫生、绿化、秩序责任三包。其中,包卫生,即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严重积尘,卫生设施完好整洁。包绿化,即协助绿化管理部门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及时清理门前花坛内的垃圾杂物,不攀树折枝,采摘花朵,不得在树干、树枝上钉钉子和乱挂杂物等。包秩序,即禁止乱挂乱晒、乱占道、乱堆放、乱张贴等影响镇容秩序的行为,对其他行为人的乱停、乱靠、乱摆摊设点、乱挖掘等影响镇容秩序的行为有监督、劝说和举报的责任等。